这两年来,陆续有一些深圳公司向员工发布了停工待业的通知。
看到有一家公司发布的通知,规定自2024年8月8日起安排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停工待岗,相关人员在停工待岗期间的单方复工行为均属无效不予计薪。
至于停工的期限,通知里没有过多的提及,员工只能等通知。
另外一家深圳公司的员工林楚表示,2023年7月份他们公司便安排了第一批员工停业待岗,她很不幸在其中。
好不容易熬过了4个月,公司又继续无缝安排了第二次停工待岗,这次人员范围更加扩大,她的领导和其他不在第一批的同事也在名单中了。
领导和同事一收到通知,便决定要离职走人,认为他们这种上有老下有小的人,在这种情况非常焦虑和煎熬,因为公司的情况堪忧,不知何时才能好转。
林楚本来熬过了第一批待岗期,现在却开始动摇。因为她现在和无业人员一样,没有薪资没有收入,唯一的区别,就只有一个不一定能够回去的公司。
有人说,这是公司变相逼走员工的方式,为了避免给员工赔偿金,采取这种方式来逼迫员工自离。
也有人说,公司实在有难处,等公司度过了经济难关,自然会将这些愿意一直默默支持公司的员工接回来,继续扶持公司的发展。
那么,深圳的朋友们,你们或身边是否有人经历了停工待岗?是选择继续等待,还是选择离职另谋出路?是否争取到了离职赔偿?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故事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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