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阳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多个警种对阳春市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场所疑似存在提供营利性陪侍行为,随即依法传唤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经查,该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女销售员以售卖“香槟”形式,向消费者提供陪侍服务。
目前,该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停业整顿四个月行政处罚。
有偿陪侍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按照我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对于存在有偿陪侍服务的企业,公安机关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企业进行停业整顿,重则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除此之外,如娱乐场所组织未成年人(18岁以下)进行有偿陪侍服务,会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资料来源:阳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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