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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和《永春县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现将7月份油烟污染案例公布如下:
餐饮油烟污染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18日,永春县油烟扰民整治督导组下沉五里街镇片区开展餐饮油烟联合检查“回头看”时,在检查前期涉及群众油烟噪声扰民投诉的永春人酒楼时,发现该店两台油烟净化器的其中一台未正常显示运行状态,表明该设备已故障或需要立刻进行滤网清洗。
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现场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现场经理立即联系专业人员对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的清洗记录,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转。该经理表示愿意积极落实整改,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主动承担起餐饮油烟防治责任。
执法人员检查油烟净化器运行使用情况
与现场经理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
下一步,县油烟扰民整治督导组将继续督促、指导各乡镇严厉打击餐饮油烟污染行为,同时也呼吁全县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们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及时清洗油烟净化器,登记台账,确保油烟排放达标,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共同打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消息来源丨永春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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