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之隔,近享 33 万㎡大型商务商业综合体,集合高端酒店、会务会议、餐饮休闲、娱乐消费于一体(预计 2026 年建成运营)出门即享,繁华尽握”
——节选自雅世·东岸国际三期项目广告
“更可贵的是,与项目一路之隔,投资 33 亿的地标商业将于 2026 年运营,国宾级的商务礼宾配套,五星级的酒店与休闲消费商业区,真正享受‘家门口的繁华城熟’”
——节选自公众号《东岸国际》2024年7月3日
“与全新地标商业体一路之隔”
——节选自公众号《东岸国际》2024年7月17日
“更于南侧正对规划的 33 万 m'国宾级地标商务商业体,集高端酒店、会务休闲娱乐消费于一体”
——节选自公众号《东岸国际》2024年7月19日
近日,有想要购房的消费者发现,雅世·东岸国际三期的广告和自宣都出现了“全新地标商业体、大型商业商务综合体”等字样。
据了解,该“全新地标商业体、大型商业商务综合体”为内蒙古国际会议中心项目。
2024 年 03 月 15 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发布项目备案告知书:内蒙古国际会议中心房地产项目备案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准予备案。项目投资:300000万元,建设商业综合体项目,包括酒店、会议及宴会服务、商务办公及配套商业等。计划建设起止年限为2024/06至2026/06。
也就是说,内蒙古国际会议中心项目目前正处于建设之中。
以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学校等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作宣传作宣传,这是有关部门明文禁止的!
2021年,呼和浩特市市住建局联合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营销行为的通知》,对首府房地产领域的营销乱象进行管控,包含虚假宣传、货不对板、中介第三方渠道、买房过程中的收费等方面都推出了严格限制管理措施。
其中,在第四大类“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和营销宣传行为”中明确表示,“房地产广告中不得以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学校等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作宣传”。
那么对于这种违规行为,内蒙古雅世春华置业有限公司难道不知情吗?
作为一个房地产从业者不知道《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营销行为的通知》,那和一个普通人不知道法律差不多吧?
同时,蒙马财经发现,在公众号文章的最后,都会有几行字号较小的的声明,其中第三条为“相关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开发商未能控制的因而发生变化,出卖人保留对宣传资料修改的权利,本资料所发布的内容为2024年07月前的信息,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看来,雅世·东岸国际三期的开发商是知道相关规定的,否则不会以这样的方式来试图规避,但这种不起眼的小字又有多少消费者会注意到呢?
呼和浩特《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营销行为的通知》中称,对于违反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将“给予处罚”“责令停止销售”“记入诚信档案”,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严查雅世·东岸国际三期这种违规行为,给广大购房者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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