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7月22日,山东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票据逾期情况的公告发布。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山东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存在的票据逾期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相关债务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山东正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票据累计逾期发生额5,500.00万元,票据逾期余额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背景为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邹城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邹城支行”)办理5,000万元商票保贴续作业务中,2023年12月11日,公司按照广发邹城支行要求向下属控股子公司邹城政源通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具了10张人民币500万元的商业汇票,合计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到期日为2024年6月11日,即为前述逾期商票。但因后续放款过程中,发现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系统中银行授信到期日为2024年5月,因此2023年12月11日公司开具的5000万元商票到期日晚于授信截止日,无法正常办理商票保贴业务。为此,公司根据广发邹城支行的要求,又于2023年12月12日重新开具了第二轮10张人民币500万元的商票,合计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到期日为2024年5月14日,即第二轮商票除开票日、到期日和票号外,其他票据要素信息均与第一轮所开票据保持一致。最终公司与广发邹城支行合作的商票保贴业务正常承兑了第二轮的10张商票,并在2024年5月14日完成正常付款后结清。而对于第一轮期限有误的10张错开商票,广发邹城支行不同意公司即时作废,要求公司在开具一周后作废或线下清算。后续,在公司准备作废该10张商票时,广发邹城支行相关人员告知公司第一轮商票已自动作废,无需其他操作,致使公司财务人员未将该10张错开商票纳入融资台账管理。直至2024年6月17日,公司财务人员未及时应答上海票据交易所提示付款,最终导致上述10张错开商票出现逾期,公司被列入承兑人逾期名单。
二、债务处置情况
2024年7月1日,公司在收到逾期信息后的第一时间完成了结清票据手续,并与上海票据交易所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在完成票据结清后及时发布了相关澄清公告,上海票据交易所亦在票据结清次日恢复了公司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权限。另需说明的是,公司上述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12月12日开具的20张商票,均为配合广发邹城支行相关业务要求而获取银行融资的正常融资行为,商票中涉及的相关出票人、收款人、背书人、被背书人除广发银行外,其他均为由邹城市财政局(邹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实际控制的国有企业,公司不存在对金融机构或第三方债权人的逾期、违约与其他财务风险,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的各项融资仍在正常存续中,不存在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与其他实质性风险。本次商票逾期事件完全是由于公司财务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针对应作废商票信息不对称、沟通不充分、台账管理不全面造成的,公司相关领导、责任人、经办人均已做出深刻检讨与积极整改,公司亦将在未来加强财务与融资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不利事件的发生。
三、影响分析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及时完成相关票据兑付。上述事项对本公司的偿债能力、生产经营及日常管理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高度重视债权人权益,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自身债务情况,合理规划还款安排,如有其他重大信息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债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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