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法院刊登舒某向杨洋致歉的声明显示,舒某通过其微博账号发布了针对杨洋的侮辱性言论,侵犯了杨洋的名誉权。该案已经过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舒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删除了相关微博。舒某郑重向杨洋道歉,承诺将严格遵照法院的判决履行,今后将更加谨慎行事,尊重他人的权益,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案件流程信息显示,该案于去年10月开庭。今年5月,舒某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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