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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最近流传着这样一些视频:画面中,“嘭”一声,一个教室里突然发出巨响,紧接着在一阵阵尖叫声中,学生们捂鼻掩耳躲开。这就是最近一些城市的中小学生流行养“臭水”的现场视频。
在各短视频平台上,关于养“臭水”配方介绍、“臭水”爆炸瞬间引发同学尖叫的视频比比皆是,可以看出养“臭水”在中小学生中流行度颇广。
那么,这个恶趣味的游戏,在昆明中小学生中是否也流行起来了?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进行了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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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臭水”风靡校园,不少学生跟风
所谓养“臭水”,就是把牛奶、蟑螂、苍蝇、蚊子、护手霜等各种毫不相干的东西放入饮料瓶中混合,然后发酵,静待瓶身爆炸。文章开头的爆炸,就是“臭水”发酵到一定程度的结果。
在一段视频中,课间休息时,一名身着蓝T恤的男生在教室中走动,并用钥匙在装有“臭水”的瓶身上划动、敲击,反复多次后,瓶身突然爆炸,一名穿白T恤的男生捂耳躲闪,教室里尖叫声四起。
各视频平台上类似的视频还有不少,有人用厚厚的卫生纸垫在瓶盖上拧开,爆炸随之发生;有人用书本在课桌上垒起一堵“墙”,一瓶黏稠的“臭水”放在课桌上,瓶里的不明物质在浮动;还有人在视频中“贴心”地在瓶身上写明了“臭水”配方。
有亲历者反馈,“臭水”的杀伤力特别大,而且久久不散。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走访昆明多所中小学后发现,学生和家长对养“臭水”的了解仅停留在“网上刷到过”阶段。
昆明润城学校学生家长肖先生说,只在网上刷到过,暂未发现自己家的孩子在养“臭水”,他也不赞成这种行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这样做的目的,可能仅仅是为了引起别人的关注,但他们对‘臭水’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肖先生说。
龙翔小学一名学生家长子女士表示还没听说过养“臭水”:“要是爆炸了伤到人或者学校财物,或者散发出有毒气体,都会造成不良后果。”该校二年级方同学也表示,不知道什么是“臭水”。
昆三十中李同学和丁同学也只是在网上刷到过有人养“臭水”的视频。她们对这种行为表示不解:“那么恶心的东西,为什么还会有人去养?”
网络上,不少网友对养“臭水”持反对态度,认为这种做法是在培养细菌。
昆明疾控专家李先生介绍,微生物中细菌和真菌在有营养物质条件下大量生长繁殖,进而对蛋白质、脂肪、氨基酸等物质进行分解代谢,由于里面富含碳、氢、氧、氮、硫、磷等元素,主要产生二氧化碳气体,同时也会有氨气、硫化氢、二氧化氮和磷化氢等刺激性有毒气体产生,对呼吸系统有一定伤害作用,会导致恶心、呕吐、咳嗽。另外,大量气体的产生致使瓶内压力不断增大,最终可能导致容器爆炸,产生的碎片还有造成身体物理伤害的风险。因此,不建议将此类操作当成游戏来玩耍。
律师:情况严重可能入刑
同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惠认为,养“臭水”引发的损失,可能会面临民事和刑事两方面的后果。
从民事责任来看,根据不同情况,家长和学校都有可能单独或共同承担责任。8周岁以下的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校方如果不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8周岁以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闯祸,一般情况下由监护人承担责任,但如果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至于学校和监护人承担责任的具体比例,则要根据个案具体判断。
从刑事责任来看,如果“臭水”爆炸时导致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涉嫌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若有证据证明因为该“臭水”造成多人感染病毒或疾病,达到形成公共安全事件的程度,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
李艳惠建议,养“臭水”存在潜在危险,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提醒孩子不要为了一时好奇而养臭水。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陈洁 李鸿睿 摄影报道
视频审核 李久红
责任编辑 李鸿睿
责任校对 袁熙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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