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及分配暂行规定》《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选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西安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临潼中学综合楼A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计397套房源进行公布,开始分配报名工作。为确保分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配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在临潼区内无自有住房。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私有住房、公有住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3.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及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或当前已退出以上保障。
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包含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和审核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
三、网上报名步骤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平台或通过“i西安”APP选择临潼中学综合楼A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填报申请人信息、上传申请资料后提交申请。具体报名操作步骤详见《报名指南》。
四、报名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
2.申请人在临潼区房屋情况查询结果及在临潼区无自有住房承诺。
3.申请人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保障承诺。
4.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相关规定
1.西安市临潼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格审核、房屋分配、动态管理等工作。
2.经审核符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面向我区公开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首次分配时可不参与摇号分配,按照申请通过时间顺序实行“优先选房”。
3.现有公租房轮候库家庭中的新市民、新青年可优先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
4.租金标准:依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意见》,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由项目单位委托、经省住建厅备案的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90%的价格评定租金标准。
六、项目介绍
临潼中学综合楼A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临潼区银桥大道33号(桃源步行街东口路对面),总占地面积约7亩,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18681.58㎡,该建筑地下1层,地上28层,1至3层为商业区、4至28层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本次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申请房源共计397套,均为精装修,由临潼区热力公司集中供暖,全部可拎包入住,面积区间为36.07㎡-56.44㎡,价格区间为550-1300元,低于市场租赁价格。
七、咨询电话
项目运营企业:029-83810888、18091808195
西安市临潼区住房保障中心:029-83922311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029-87626567
西安市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报名指南
一、网站端申请集中式保租房操作步骤
二、网站端退出集中式保租房操作步骤
在“我的申请”页签中进入“保租房申请(集中式)”页面,点击【撤销申请】按钮即可撤销集中式保租房的申请,点击【确认】按钮,则撤销成功。
三、移动端“i西安”APP申请集中式保租房
下载并安装“i西安”APP→点击【房产业务】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房产业务菜单→点击保障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进入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平台→选择“保障性租赁住房集中式房源”,点击【意向申请】按钮→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悉 →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信息”如需添加家庭各成员,则点击【添加成员】按钮,录入家庭成员信息→点击【下一步】→上传图片→ 点击【提交】→完成。
四、移动端“i西安”APP退出集中式保租房
在“我的申请”页签中进入“保租房申请(集中式)”页面,点击【撤销申请】按钮即可撤销集中式保租房的申请,点击【确认】按钮,则撤销成功,撤销后,案件为已作废状态。
编 辑:诗 薇
责 编:程 方
审 核:柯于意 张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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