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5月24日消息,江门市鑫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因未如实记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被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处以4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该公司未对员工进行真实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这不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违反,也构成了失实记录违规行为。因此,经过审查,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江门市鑫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4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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