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永乐二年,沿海居民变为海寇,海商为了应对只能釜底抽薪
文|巴普罗的独白
编辑|巴普罗的独白
明初,国内政治环境不稳定,北部有元朝残余势力,东南沿海有倭寇及张士诚、方国珍等余部。
为了肃清海疆,维护新生的大明王朝,明太祖朱元璋曾对督府大臣说:“朕以海道可通外邦,故尝禁其往来”,厉行海禁。
洪武年间海禁政策的实施是一个不断递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保证新生政权的稳固是调整该政策的根本原因。明太祖认为与海外诸国的私下贸易会使民间积累大量财富,从而威胁到明朝的统治,在厉行海禁政策方面,明成祖同样不比乃父逊色。
洪武三十五年(1402),他针对沿海居民私自下海与外国贸易的行为,颁布了这样一条诏令:“缘海军民人等,近年以来,往往私自下番,交通外国,今后不许。所司一遵洪武事例禁治。”
永乐二年(1404),因沿海民私自驾船与外夷沟通,变为海寇,为杜绝这种情况发生,下令“禁民间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迫使海商失去了对外贸易的交通工具,此举可谓是釜底抽薪。
私人海外贸易的萧条
明朝的海外贸易包括官方的朝贡贸易和民间的私人海外贸易。朝贡贸易是明朝官方贸易的载体,伴随着朝贡活动产生。因明初统治者的大力扶持,朝贡贸易逐渐繁荣。与之相反,明初统治者制定诸多法令禁止从事民间私人贸易,导致了私人贸易的萧条。
明初,政府采取海禁政策,不仅在出海船舶方面有严格的规定,“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还制定了各种禁止私人出海的严苛法律。除了用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禁止私人出境卖货外,还制定了鼓励告发“私通外夷”的条文,禁止船舶匿货。
明初通过采取各种方法,严厉打击出海贸易,以致私人海外贸易日渐萧条,海外贸易收入锐减。而官方的朝贡贸易又只注重政治功能,“厚往薄来”的贸易原则给明初的政府财政带来很大压力,一进一出之间,明初的贸易收入比之宋元时期下滑较大。
宋元时期的统治者更加注重对外贸易的经济性,鼓励中国商品出口,呼吁各国前来贸易,以获取巨额的贸易利润,补贴政府的财政收入。宋代与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贸易往来,市舶收入成为宋王朝重要的财政支柱之一。
市舶收入值常常达到一百万贯,最高值为二百万贯。而宋朝的年总财政收入有时还不到一千万贯,海外贸易的收入之高,可见一斑。
元代的海外贸易收入记录不多,元初(1289),“沙不丁上市舶司岁输珠四百斤、金三千四百两”,由锭折算的话,就是一百七十万贯和四百金宝珠。在元初国家尚未稳定之际,市舶收入已经和宋朝鼎盛时期基本持平,由此推测,元朝海外贸易的收入亦应是十分可观的。
明初具体的海外贸易收入没有确切记载,但我们查阅《明史》中对洪武二十六年(1393)的年财政收入记录,可发现,明朝初年财政收入额与宋元时期相比整体是呈下降趋势的。
明斤1斤约594克、明石1石约143市斤,可换算成约264.98万吨米麦。当时的平均絹价约为0.4375两白银每絹,可换算成约40.39万吨米。
50贯为1锭,洪武二十六年又实施了1贯大明宝钞=1000文铜钱=1两白银的规定,当时的平均粮价约为0.3125两白银每石粳糯米,我们可换算成65.56万吨米。
洪武二十六年征收了约值305.37万吨米麦,相当于约值895.89万两白银的实物税和价值65.56万吨米麦。由此可知,明初时期的贸易收入与宋元时期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朝贡贸易的性质
周边国家的贡使向中国皇帝“朝贡”,中国皇帝对他们“回赐”,另外还有一些附带私物在中国交易,这种物品交易形式在历史就被称作“朝贡贸易”。朝贡贸易从很早就开始存在,明初因鼓励发展官方的朝贡贸易,使得朝贡贸易在明朝走向繁荣,达到顶峰。又因厉行海禁,致使私人海外贸易举步维艰,日渐萧条。
明朝对前来朝贡国家的贡期、贡道和朝贡人数都有具体规定。对朝贡国贡期的规定,始于洪武五年(1372)。明朝除对朝贡国贡期、贡道和朝贡人数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外,还实行勘合制度。
所谓勘合就是指明代国家事务管理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纸质凭证或文书,是古代符券的发展和完善形态。明初颁发勘合的国家有:暹罗、日本、占城、爪哇、满刺加、真腊、苏禄国东王、苏禄国西王、苏禄国峒王、柯枝、渤泥、锡兰山、古里、苏门答腊、古麻刺,共计15个国家。
入明朝贡的使臣携带的物品分为两种:贡物和私物。贡物由贡使朝贡时献给明朝统治者,相应的明朝统治者也会对其大加赏赐。贡使所携带的私物,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由官府“给价”收买;第二,自由交易。官府“给价”收买,由于给出的价格一般高出市场价格很多,且明初对贡使所携带的私物是免抽税的。自由交易则主要是在会同馆进行。
朝贡使臣到达京都后,安置在会同馆,在朝贡领赏以后,有三天或五天时间在馆内自由交易,朝鲜和琉球因与明朝关系密切,故而不限制时间。各国在会同馆交易时,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
自由交易虽说可以和当地居民交易,但对交易物品的种类也有颇多限制,总体而言,还是被官方所管控。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朝贡贸易是一种官方贸易,它自始至终处于官方的控制之下,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是一种忽视经济利益的交易行为。海外诸国只有入明朝贡,才准许发展贸易,即有贡才有市,贡市一体化。
从本质上来说,朝贡贸易只是笼络其他国家的一种手段,主要出自政治目的,本身没有什么经济价值。
明朝通过朝贡贸易,既为明初国内的发展赢得了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又通过招徕各国前来朝贡,营造了“四夷宾服”的内部盛景。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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