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
备受市民关注的
家庭住房“以旧换新”
将于下月3日起
正式开始受理
截至5月21日,市区(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已有26家房企27个在建在售项目逾3000套房源入驻“以旧换新”平台,5月24日起市民可在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zzfc.zzcia.com/)查看房源信息,6月3日起可携相关材料到 “以旧换新”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同时也可通过上述平台进行“以旧换新”线上申请。申请时间为6月3日至12月31日,期间若平台运营主体累计购满1000套“旧房”,则提前终止。
据悉,本次“以旧换新”事项由漳州安居智家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和漳州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运营。经征集,目前我市共有9家评估机构、6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加入“以旧换新”平台。
“旧房”挂牌交易价格通过平台合作的评估机构按“一编一审”方式确定,产权人签订《预购买协议书》后其“旧房”将被锁定,交易资金须实施监管。
“以旧换新”期间,认购的“新房”若为房源库内房源,房企锁定该房源时间最长至存量住房挂牌交易时限止。若到期“旧房”交易资金还无法按相关协议约定金额转入房企账户,产权人(本人、配偶或子女)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先行签订购房合同,待入账资金达到首付款后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或由房企继续锁定房源至入账资金达到首付款再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手续。若约定挂牌交易时限截止后“旧房”未能售出,由运营主体按双方确认的价格下调10%购买。
值得注意的是,“以旧换新”须实现“卖旧”且“买新”,即产权人卖出一套“旧房”,其本人、配偶或子女至少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若签订协议“卖旧”但未按约定认购新房,则运营主体不予购买该“旧房”,且产权人须承担违约责任。新购商品住房若为期房,且所卖“旧房”为产权人家庭唯一住房,产权人可向运营主体申请返租,返租合同需另行签订。
租金标准如下
自“旧房”不动产转移登记之日起至新房交付(以房企通知的交付时间为准)后第10个月内,租金电梯房15元/平方米、楼梯房10元/平方米计收;若超期仍需续租的(即从第11个月起),租金按上述标准上浮50%计收。
相关附件
申请方式
1.线下申请: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2:30-5:30(冬季);芗城区延安北路18号东盛大厦三楼(“以旧换新”服务窗口)。
2.线上申请:登录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zzfc.zzcia.com/),在首页“以旧换新”选项中选择“以旧换新申请”(线上申请功能将于2024年6月3日开通)。
咨询电话:
漳州安居公司咨询电话:0596-2629522、2621595;城投资产公司咨询电话:0596-2621830、2621807
漳州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引导作用,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我市近几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制定本计划。
本年度供地计划范围为漳州市本级行政辖区内计划期间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包括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供地计划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年度漳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866.0343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4年度漳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业服务业用地128.7926公顷;工矿用地888.2636公顷;居住用地231.2036公顷(其中廉租房用地0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0公顷,商品房用地225.1813公顷,其他用地6.022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0.893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69.7611公顷;公共设施用地51.2613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3.1738公顷;特殊用地2.6849公顷。
三、居住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居住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4年度市本级居住用地计划供应231.2036公顷,其中产权居住用地225.1813公顷(商品居住用地225.1813公顷,共有产权居住用地0公顷),租赁居住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居住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居住用地0公顷),其他居住用地6.0223公顷。
(二)居住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居住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居住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市级计划供应74.983公顷,其他区计划供应156.2206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网址为http://zrzy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rzyjx/ghjh/index.html。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保障发展用地,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保证重大项目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的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着力突出工业、壮大产业,全力推动实体经济提升。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加快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速做大“四大经济”,向数字要动力,向海洋要空间,向绿色要效益,向文旅要活力。
(二)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土地综合利用
做优中心城区。主动融入厦漳泉都市圈建设,围绕“一核两翼”空间发展格局,高品质打造西湖片区、建元片区,实施“片区收储和综合开发”模式,加快芗城上墩、龙文东屿等片区开发,构建功能复合式新型都市区。高质量打造重点产业园区。坚持产城融合,推动重点产业园区提质升级,保障我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围绕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基础产业,分类型提升规划定位、完善基础设施、促进集群集聚,着力建设“两园两区”。立足全市“9+5”和县区“3+X”产业,重点招引“油头化尾”“粮头食链”“钢头制造”等龙头项目,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控强度提质效,树牢“亩均论英雄”理念,实施亩均效益评价行动,保障优质高效企业发展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完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建立出让用地开工建设跟踪制度,探索实行混合用地供给等配置方式,实施工业企业不动产权属分割转让。
(四)提高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原则,满足更多的市场主体用地需求,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坚持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
五、保障措施
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对省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民生项目用地要超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全程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促进地块按期开发建设。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同时,调动社会各界监督供地的积极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附件1
2024年度漳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2
漳州市本级2024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表
来源: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闽南日报 记者 蔡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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