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发布关于使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决定从5月21日起,正式启用以下6处电子监控设备,对驾驶机动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重中型货车不靠右行驶、违反禁止标线、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建设街
2、105国道317公里500米
3、小李路与德贤大街
4、实华南路
5、岔河西大道与新建路卡口
6、大学路与德兴大道东300米
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并相互转告,共同维护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
(德州交警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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