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消防救援支队获悉,近日,
平谷区一男子在清扫自家院子时,用火机引燃周边杨柳絮造成火灾,平谷警方和消防联合展开调查。
最终,该男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平谷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5月6日14时01分,平谷区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平谷区西石桥村编织胡同8号发生火灾,火灾造成三轮车、木头、玉米秸秆起火,过火面积4平方米,无人员被困伤亡。
平谷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经走访询问、现场勘验,户主王某的妻子称:“我下午1点半左右出去拿药了,2点不到就回家了,就看见着火了,我赶紧问我丈夫,是不是你点杨柳絮了,他说是他点的。”
户主王某称:“我爱人走了以后,我就出去清扫院子,看见门口很多的杨柳絮,就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把三轮车西侧一米左右的柳絮堆点着了,火着的很快顺势引燃了周边可燃杂物。”
由此可见,起火原因系王某用火机点燃杨柳絮,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属于过失引起火灾。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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