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全国首部!珠海专门立法:提升乡村风貌,助力“百千万工程”

0
分享至

5月11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进行了介绍。

《条例》是国内首部就乡村风貌提升作专项立法的地方性法规,也是珠海专门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专门为农村地区制定的首部法规,有望进一步提升珠海乡村风貌管控水平,推动珠海打造城市繁华、农村繁荣的共富之城。

扎实推进乡村风貌提升

助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据了解,2024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领域的“三项重点”工作。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广东省全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珠海市委也就“百千万工程”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珠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凯介绍,目前,珠海乡村风貌管控还存在政府部门职责交叉分散,农房管控机制、乡村环境长效治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致使乡村风貌地域特色不够彰显,山水田园风貌不够突出。

李凯表示:“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指示要求,加快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扎实推进乡村风貌提升,从立法层面助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发布会现场。

据悉,《条例》从2023年12月珠海市委提出部署后,珠海市人大牵头组建全市立法专班,立足珠海乡村风貌提升现状及立法需求,在对比研究兄弟地市立法经验、梳理各项政策依据、赴江浙地区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形成《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经由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依程序提请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由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构建风貌管控体系

推进村庄规划和村庄设计编制科学化

作为全国首部乡村风貌提升地方性法规,《条例》具体对哪些事项做出了规定?据了解,《条例》共有9章72条,内容涵盖村庄规划和村庄设计、农村住房建设、乡村人居环境管理、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海岛乡村风貌管控、产业支撑等事项,着力构建“市级统筹、区级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体、多方参与”的工作体系,明晰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

珠海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咏霞介绍,《条例》坚持分类有序,发挥规划设计引领作用,贯彻了自然资源部、中央农办近期印发的《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精神,避免村庄规划编制盲目追求全覆盖、实用性不强等问题和倾向,体现不同类型村庄分类推进、有序发展的要求,明确按照村单独编制、联合编制、控规覆盖、通则式管理等四种方式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发布会现场。

王咏霞表示:“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重点村可以结合需要编制村庄设计,深化落实相关规划中的风貌管控要求,推动构建‘村庄规划—村庄风貌设计—农房单体设计’的风貌管控体系。”

据悉,《条例》通过规定传统村落名录管理、规划编制、古建筑修缮利用以及文化设施建设等措施,强化对传统村落格局、传统建筑、传统文化等关键要素的整体保护与活化利用。

立足珠海“百岛之市”特有资源,《条例》着力打造海岛乡村特色风貌,按照“全景塑造、统筹设计、彰显个性、全要素管控、标准体系建设”的思路,明确海岛风貌管控的基本要求,打造海岛风貌亮点。

确立“两张图”加自主设计制度

促进村庄风貌协调、提升建设质量

在完善农房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方面,《条例》明确提出,农房建设全面实行“选图报建、按图施工、对图验收”制度,确立了“农村住房建设风貌选型图”和“农村住房施工设计参考图”的“两张图”加自主设计制度。

推广使用农村住房建设风貌选型图,是基于哪些考量?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章征涛介绍,本次立法起草过程中调研发现,珠海各村宅基地面积大小不等、形状规则不一,村民对住房建设的层数诉求不同,原有的农村住房建设风貌参考图集难以全面覆盖和穷尽所有宅基地建设需求。

“因此,本次立法规定,制定符合我市实际、体现地域特色的农村住房建设风貌选型图集,重点在于明确立面、色彩、屋顶等外观风貌要素管控要求,不针对住房户型及内部设计等进行统一。”章征涛表示,村民建房选用农村住房建设风貌选型图,主要管控其立面、色彩、屋顶等外观风貌要素,以此实现村庄风貌的整体协调统一。


发布会现场。

对于推广使用农村施工设计参考图的意义,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吕植启介绍,在农房建设过程中,建房农民为节省建设成本,往往不聘请专业设计单位或人员进行设计,而是由工匠凭以往经验设计,存在较大盲目性、随意性,对房屋功能、质量安全缺乏充分考虑。

吕植启表示:“《条例》提出,村民自建住房应当先设计后施工,由住建部门组织编制设计参考图,供村民免费选用。通过参考图集的推广使用,可进一步引导农村住宅建设走上规范统一的道路,提升我市农房建设质量,改善农房建筑风貌。”

吕植启进一步表示,农村施工设计参考图由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规范,对农房的功能布局、结构、材料、通风等进行了统筹规划,可以科学指导农房按标准建设,确保农房质量安全。“参考图的推广使用,可以减少设计工作的重复劳动,农民可直接选用参考图,也可以根据个性化的需求,在参考图的基础上按自己的要求进行修改,从而减轻设计成本。”

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持续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为做好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条例》提出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并提出各级政府应当持续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现道路优化、村庄绿化、水体净化、环境美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此,珠海有哪些具体举措?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许志军表示,珠海建立了市统筹、区主体、镇实施、村建设的分级负责机制,设置生态振兴专项组,建立工作专班,并印发了《珠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行动纲领。

同时,珠海还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年开展美丽宜居村实地调查及农村厕所摸排,建立问题图斑精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通过挂图作战,市区两级对照问题图斑,精准督促镇、村举一反三,落实农村环境整治责任。

许志军表示:“我们对农村道路、生活垃圾、公厕、污水处理设施均建立了稳定的管养机制,由区属国企或镇环卫部门进行统一管养,建立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管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

李凯表示,《条例》的出台有助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以点带面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以乡村风貌提升带动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和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条例》有助于以美丽乡村带动美丽经济新业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助力珠海打造城市繁华、农村繁荣的共富之城,为加力提速推进‘百千万工程’贡献法治驱动力。”

采写:南都记者 王靖豪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
换一种方式,南都在现场。
494528文章数 3570239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永远跟党走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