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溪法院
运用“整体拍卖”“以物抵债”等方式,
既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900余万元,
又促成 “瘫痪”企业“腾笼换鸟”,
盘“活”了长期闲置的厂房7834平方米,
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案件由来
A公司以公司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向B银行借款,后因未能按期偿还借款,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A公司归还B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银行对上述厂房及土地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B银行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确定“盘活”思路
据悉,A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长期处于停产、停业状态,厂房闲置已久,且有多起被执行案件。案涉抵押厂房共7834平方米,位置优良、交通便利,如在司法处置过程中,第三方参与竞拍、接盘,不仅可以实现债权人胜诉权益,还能盘“活”企业长期闲置厂房。
首次执行遇阻
对此,在B银行的申请下,
法院决定启动对上述厂房和土地的
评估、拍卖程序。
执行过程中,干警发现,A公司场地还有1500余平方米的无证搭盖厂房,正被另一家企业占有使用。案外人叶某以其对A公司部分土地享有租赁权,并在该土地上兴建了上述无证厂房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保护其合法租赁权。案件经过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最终,法院驳回了叶某的异议请求。
一揽子化解纠纷
为了清除案涉无证搭盖厂房纠葛,一揽子解决纠纷,执行干警深入分析研判,积极与当事人、案外人沟通,详细听取各方意见,引导各方换位思考、友好协商、权衡利弊,最终,促成当事人与案外人叶某就无证厂房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并采取“整体打包”拍卖方式,将案涉厂房及土地作为一个整体合并拍卖,避免分散拍卖而影响下一步整体运营、管理。
“以物抵债”实现债权
厂房和土地历经拍卖、变卖未能成交。期间,C公司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取得本案债权。为推进案件执行,执行干警从法理分析及利益平衡上引导各方消弭分歧,达成共识。最终,C公司同意以“以物抵债”的方式处理涉执案件,并放弃剩余债权,案件得以妥善执结,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一案解多纷”,案涉厂房得以重焕生机。
这是松溪法院
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松溪法院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理念,积极寻求执行“最优解”,依法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在推进案件高效执结的同时助企纾困解难,促进涉执闲置资源盘“活”利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文稿:执行局
编辑:范斐娟
核稿:吴珊珊
审批:叶李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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