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带押过户”的新举措。符合交易条件的买卖双方可到就近受托银行网点窗口申请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带押过户”是存在抵押(有未结清住房贷款)在进行交易时,不需要现结清卖方住房贷款(解除抵押),即可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
这一政策是该中心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民利企合作的重要举措,有效降低职工住房交易成本,提高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性,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助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步发展。
来源:茂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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