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康鹭片区城中村改造
日前,广州市政府官网公示了新通过的《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办法针对广州“三旧”改造既有项目予以全链条管理和全流程指引,明确改造工作规范,为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法治保障。
往前追溯,从2009年开始,广州就陆续出台了包括《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更新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在内的一系列文件,推动全市以“三旧”改造为核心的城市更新工作。在当下广州“三旧”改造正处于政策调整期的背景下,原有的“三旧”改造政策文件大多法律效力层次较低,且部分文件已失效,有完善优化的必要。
作为接续性的新规,此番广州“三旧”改造实施办法不局限于简单的时限起承,而是大量吸收和融入了新时代城市治理与建设更新的全新思路。比如新规就浓墨重彩地强调“三旧”改造应当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在“三旧”改造有关规划、方案中明确要求“开展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编制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保护专章,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城市脉络肌理”。
历史是一座城市的灵魂与根脉,为城市留下记忆,就是在为生息于此的人们留住乡愁。现代城市的发展需要不断更新以提升其功能、经济和环境效益,而在进行城市更新过程中,历史文化是一个断然不能忽视的重要考量因素,因为城市的历史和文化遗产是一座城市最具独特性和吸引力的元素。
在城市“三旧”改造过程中,应当积极保护和修复那些让整个城市念兹在兹的历史文化遗产,需要综合考虑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城市发展的需要,采取有效的规划和管理措施。广州“三旧”改造新规明确提出,对历史文化保护作出贡献的“三旧”改造项目,给予容积率奖励。该项激励政策的引入,在守护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大战略中尝试市场化的激励机制,为各方参与主体在城市“三旧”改造项目全过程都能“劲往一处使”创造了可持续、可激励的政策思路。
而从城市“三旧”改造的公共参与视角来看,充分听取市民对于“三旧”项目历史元素的改造守护意见,也可以督促和鼓励项目方到城市街巷里去完善改造思路,更创造条件将“三旧”改造中的公众意见收集与项目评估、奖励机制结合起来,理顺体制机制,打通城市公共治理与文化传承的独特微循环。
不仅如此,城市“三旧”改造新规还旨在强化用地管理,推动解决“三旧”改造中的诸多难点堵点。新规通过设置用地管理专章,从“三旧”改造土地整备、土地置换、用地审批等方面进行全流程规范,通过明确相关工作流程,确保“留守户”搬迁补偿工作主体明晰、程序合法。实施办法强调和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和复建安置先行的底线,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城市“三旧”改造必须守住依法改造的法治底线,这不仅是政府依法行政、人性治理的基础性规则,更是尊重城市居民合法权益、保障公众享受城市发展红利的一大前提。
城市是人的城市,城市的记忆靠人来守护和传承,“三旧”改造的全过程应当而且必须尊重历史、尊重权利,时刻谨守法度、严守程序,始终不忘城市更新与发展的初心使命,为广州这座城市的继续出新出彩不断凝聚共识、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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