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史自强
一流的营商环境是最好的“梧桐树”、最大的“吸铁石”。自2019年开始,河北省衡水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至今成果显著,获得了全省推广。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局长石帅介绍,“标准地+承诺制”,即由省级园区管委会整合推出“标准地”,实行政府提前收储土地,组织开展系列区域评估,将建设规划、能耗、环境、投资强度、亩产税收等一系列标准纳入建设用地出让条件。相比传统供地模式,企业拿地更快,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项目竞价拿地后实行“承诺制”,企业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对采用“标准地”供地模式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各类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应在土地出让前完成的相关事项,以办理施工许可证为期限,在承诺时限内依法办理;审批部门开展告知承诺信用审核并及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即可开工建设。
截至目前,衡水市落实园区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备选用地4万亩,已开展和正在开展区域评估的3.8万亩,其中已完成区域评估3.6万亩,累计有419个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标准地+承诺制”模式推进,已完成土地摘牌出让交易2.5万亩,摘牌交易后现有“标准地”1.2万亩。按照“标准地+承诺制”模式推进的419个项目中已有307项实现开工建设。今年1月12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复制推广衡水市“标准地”改革经验的通知》,提出充分发挥衡水市“标准地”改革创新经验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全面深化改革整体效应,共同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提高工业用地保障能力,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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