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快评
天价罚款再现,这次是在四川宜宾。
媒体报道,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的李女士,一直以卖菜为生。2023年3月9日,转行开了一家耳部护理店;3月21日,当地市监局和卫健局上门调查;6月19日,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为由,对李女士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并处以11万元罚款的决定。李女土嫌多,没缴,又被追加11万元的滞纳金,总共22.2万元。2024年2月,卫健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22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结果现在还不知道。
挣2000元被罚22万元合不合理,这其中有两个因素很关键,一个是李女士是否初次违法,一个是是否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从记者的采访看,李女士说自己不知道办个耳部护理店还需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当地卫健局相关人士对记者说的,一直是在解释这11万元罚款和11万元滞纳金是怎么依法算出来的,没有提到李女士是否初犯,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如果他们对记者说的都是真实的,那李女士这次违法大概率应该是初次,而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发生在前几年的“卖芹菜赚14元却被罚10万元”的事,最终被法院判定不予强制执行,当时火爆全网。2024年2月,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还就此案专门做了一期专题节目进行普法,就是想让行政处罚法中的“首违不罚”规定落到实处。对于这起案例,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当地市监局和卫健局的相关执法人员应该了解,如果负责任的话还应该认真学习过。这次他们对李女士作出的这个处罚决定,不知道是觉得“首违不罚”不应该被执行,还是有其他不为人知的原因。
公道自在人心。“天价罚款”和人们一般的认知、感受相去甚远,让群众受到了过度的处罚,也让人质疑政策的公平性、合理性,损害政府公信力。而且,“天价罚款”的存在,还可能催生“趋利性执法”,让法律的目的跑偏。
防止“天价罚款”出现,执法时不妨多想想执法的目的,坚持“以民为本”,既达到惩戒、让人不敢再犯的效果,也让被处罚人信服。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出台一些细化的、补充性的规定,让一线执法人员明确哪些是属于可以不予处罚的。比如2023年11月,广州就发布了全国首个民营企业首次违法合规免责清单,对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可以不予处罚的轻微情节列举出来,这样就可以让一线执法人员执行起来更方便、更有底气。
三农快评——从三农角度看问题
聚焦“三农”领域大事、要事、急事、难事,权威跟踪“三农”领域热点、焦点、难点、重点话题,独家解析“三农”新闻事件,认真寻找新闻第二落点,用有速度的关注、有高度的站位、有态度的表达、有温度的关爱、有深度的见解回应社会关切。
作者丨中国三农发布评论员 常瑞民
编辑丨李在俊
摄像丨徐豫
视频剪辑丨王玉琪
主编 | 蒋琳
监审 | 钟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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