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是驾驶人的大忌
绝对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一次酒驾
终生记录在案
可偏偏有一些驾驶人
好了伤疤忘了疼
一次又一次地挑战法律权威
案 例 曝 光
案例一
2024年3月5日
禹城交警在房寺镇乡村道路查获驾驶人姜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7mg/100ml,酒驾。
民警在核实信息时发现当事人曾于2020年7月8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1mg/100ml。
姜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1000元。
案例二
2024年3月6日
禹城交警在钱江街与东海南路路口,查获驾驶人张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9mg/100ml,酒驾。
民警在核实信息时发现当事人曾于2021年4月17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4mg/100ml。
张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1000元。
案例三
2024年3月6日
禹城交警在老城街西首查获驾驶人栗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27mg/100ml,酒驾。
民警在核实信息时发现当事人曾于2021年12月1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100ml。
栗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1000元。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管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
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
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无论何时何地
切莫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德州交警
素材:禹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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