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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案 惊 奇
健康梦很甜 我带你逐梦
2023年1月3日,“卫生监督观察”报道了“”
虽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是案子并没有结束,现在最新的后续来了!来听监督君跟大家讲讲。
01
“三不”态度
乔某自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14日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本人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郑州市管城区某村开设诊所,开展诊疗活动,收入30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乔某“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所载明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乔某未履行行政处罚,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管城区卫生健康委向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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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开始慌了
乔某收到行政裁定书后,开始慌了,找卫健委协商能否只履行罚没款50300元?这时,原本的罚款金额加上加处罚款,总金额已经达到100300元。当初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的“三不”态度(不履行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哪里去了?
最终,乔某迫于强制执行的压力履行了全部罚款。
03
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监督君在此提醒:如因违法被行政机关调查,请积极配合,如实供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行政相对人可以在指定期限内做出陈述和申述,以及要求举行听证,维护自身权利。
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如对行政处罚内容不服,可以向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或者到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如不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经行政机关依法催告后,不履行行政处罚,将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监督君有话说】
看全国各地的相关报道,和本案类似的情形还有很多,但不管是什么原因,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最终都要承担罚款翻倍的经济代价。这也给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不要在违法的边缘试探,一旦触犯了法律法规的底线,必将承担严重后果。
主编丨宋波 责编丨赵丽 法务丨金鑫
审校丨武金方 郑世厂 邓倩 高启航 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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