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老余一家本来过着平静的生活,没想到儿子在结婚不久后就因意外离世,更没想到家中唯一的房产还背了200万巨额贷款。这对老两口瞬间从幸福坠入绝望的深渊,他们该如何自救?法律在哪里?
案件回顾
老余已经退休在家多年,唯一的儿子小余是本地一家外企的销售经理,收入颇丰。今年春节前,小余高高兴兴地向父母宣布,他要结婚了。对象叫小芳,是小余大学同学,现在在一家外资银行做客户经理。
老两口自然是高兴之极,立刻就同意了这门亲事。春节期间,小芳便跟父母来到老余家,双方一拍即合。年后,小余和小芳登记结婚,并在本地高级酒店办了隆重的婚礼,朋友们纷纷前来给这对新人送上祝福。
新婚之夜,小余向小芳承诺:“我会给你最好的生活,让你像公主一样被呵护!”第二天,小余就带小芳去看了一套280万的住宅,并决定买下作为新婚小家。小余全款支付了80万元的定金,另外在小芳银行的帮助下贷款了200万,每月的还款额为1.3万元。对于小两口来说,这笔钱完全不是问题。
婚后,小余和小芳过得很甜蜜。每天小余下班回家,小芳都会热乎乎地迎接。晚上两人会一起做饭,边吃边甜甜蜜蜜地聊天谈心。每当小芳撒娇时,小余也会爱答不理地哄她。朋友们都夸这是天作之合的一对。老两口也很高兴儿子找到如此贤惠可人的妻子。
然而好景不长。某个周末,小余开车带小芳去乡下老家走亲戚。车子行至县城附近飞驰而过的一辆重型卡车猛地撞上他们的轿车。小余和小芳当场死亡,没有机会生还。老余夫妇接到警方通报时,简直不敢相信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他们痛哭失声,悲痛欲绝。亲朋好友也都议论纷纷,感叹人生的无常。
虽然悲痛至极,但老两口还是办理了小余和小芳的后事。两个年轻的生命就这么匆匆逝去,留下老一辈无尽的思念与眼泪。老余夫妇的心如刀割,好不容易才渡过了儿子出殡的时日。
就在这时,更大的打击降临了。一个月后,老余接到银行的电话,原来是催他还贷款!因为小余已经去世,老余作为其唯一合法继承人,必须继承小余生前所负的全部债务和义务。这对老夫妇瞬间傻眼——他们是普通退休工人,每月领几千块钱工资,哪还得起每月1.3万的房贷?更让他们悲愤的是,自己本就不多的积蓄都交给小余作新房的首付了。一夜之间,老两口从巅峰跌入谷底,后半生的日子无比绝望。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老余可以在以下情形下解除合同:合同目的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对方明示不能履行主要债务等。老余的儿子意外离世是典型的不可抗力,致使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所以老余有权要求解约。
同时,根据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老余既及时告知开发商儿子去世的事实,又主动要求解约,所以也应当免除违约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开发商应当积极配合老余解除购房合同,并退还八十万元的首付款。
结语
这起案件中,老两口的悲痛与无奈可以想见。而作为社会的我们,也有必要为这样的家庭多做些什么。比如在房屋贷款中加入更完善的保险机制,在贷款人发生不测时,补足还款压力,帮助其家人渡过难关。这不仅是金融产品创新的需求,也是我们基于人道主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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