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结论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和《辽宁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经市民政局或市审批局批准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和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经市民政局或市审批局批准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结果公布如下。
凡公告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及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609室(青花大街西17号)加盖年检结论印章。
营口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营口市体能协会等49家社会组织未向我局提交2022年度检查材料,未接受监督检查,一并进行公告。
附件:营口市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结论。
营口市民政局
2024年2月1日
附件:营口市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结论
来源:营口市民政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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