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高县2024年元旦期间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方案规定禁止燃放区域及相关要求。
方案中明确指出禁燃区域,县城主城以及周边区域(恩惠村→兰堂村→金龙村→田军村→文书村→文化艺术中心→金澜大道与临昌路交叉口→临昌小区→红山村→美山村围合区域内),重点房地产区域即临高角龙豪村-临高角管委会-富力-沿海岸线合围、碧桂园范围、恒大御海天下范围均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燃禁放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方案还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场所,即居民区、集贸市场、物业小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动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煤气站及粮、油、棉、麻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场所及周边;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电力、通讯线路及周边;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敬老院、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餐饮、宾馆服务场所;工厂、矿山内严禁烟火的场所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景区、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区;公益性公墓及周边100米范围内;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方案中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进行了规定,在禁燃区域外,允许燃放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13)规定的C级和D级烟花爆竹产品,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为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组合烟花类等。此外,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燃放活动必须经有关机关审批核准并领取《焰火燃放许可证》。
方案指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采用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以及妨碍行人、车辆通行等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当及时清理、安全处置燃放后的废弃物。
元旦期间设置巡查组对禁燃区域进行巡查管控,严格按照方案开展管控工作,确保临高县环境质量平稳向好,营造人民群众欢庆祥和的元旦节日氛围。
记者 覃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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