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让失信者无处遁形
江津法院“失信曝光台”
第一百五十四弹来了!
本期失信被执行人都有谁上榜?
赶紧往下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揭诚渝当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院长
江津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一图读懂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素材提供:执行局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