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
改装车一路
“轰轰轰”
嚣张!
实在是太嚣张了!
路遇“炸街车”,立即开展调查
1月29日下午,交警支队民警在巡逻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沿兴泰路由南向北快速超车,行驶过程中发出的声浪较大,涉嫌炸街。
民警随即在兴泰路迎春路路口
将该车截停
经查
该车进行了改装
且悬挂的苏MB6***号牌
与车辆信息不符
不查不知道
一查竟发现此人竟还是“老面孔”
驾驶人马某
有多次改型被处罚的记录
据马某交代
其为了增加车辆动力和声浪
在某摩托销售店对车辆进行改装
车辆没有牌照
自己购买了
一副号牌安装车上
经过深入调查
民警还发现马某为了炫技
在深夜无人道路上
拍摄翘车头视频上传网络
(妥妥的违法证据✌️)
以车查人,寻找改装“源头”
经摸排,民警同时查获了卖车牌给马某的叶某。原来,是叶某将一块废弃号牌卖给了马某。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不见其车先闻其声”
部分飙车“炸街”一族
为了吸引眼球,发出巨大声浪噪音
扰乱正常的生活秩序
一直让市民深恶痛绝
为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摩托车“飙车炸街”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月2日下午,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陵大队、机动大队联合某机车俱乐部开展抵制“飙车炸街”专题宣传活动。
民警组织俱乐部驾驶人员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并宣讲交通安全知识,详细讲解了在道路上“飙车”“炸街”类违法的危害及法律后果。
会上,机车俱乐部人员签订抵制“飙车”“炸街”承诺书,并纷纷表示会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驶。
蜀黍提醒大家
“炸街”看似很酷
实则隐患重重
法律链接
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02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03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4
此外,故意“炸街”、轰鸣竞速,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下一阶段
泰州交警
长效常态开展
“飙车炸街”专项整治
真诚提醒
广大摩友
家人期盼你平安回家
别赶路、感受路
切莫飙车炸街
图文来源:泰州交警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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