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烟花爆竹销售点公告
今年春节,巩留县共设5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其中2个长期零售店、3个临时销售点,方便居民安全、有序、便捷购买烟花爆竹。
巩留县烟花爆竹长期和临时零售店(点)名单
壹
长期零售店
新疆农资集团巩留农佳乐有限责任公司(巩留县巩留镇东环路74号)
巩留县祥利合烟花爆竹零售店(巩留县城镇三区北环西路002号)
贰
临时零售点
巩留县龙旺烟花爆竹零售店(巩留县静和路一巷23号)
巩留县江宇茜商店(巩留县阿尕尔森镇阿尕尔森村六组双桥西路12号)
新疆农资集团巩留农佳乐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巩留县库尔德宁镇莫乎村莫乎路五巷60号)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提示
∆ 一定要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购买,一定要购买产品包装完好、产品销售标志信息清晰和在有效期内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特别要查看是否粘贴有防伪标识。
∆ 购买的烟花爆竹应存放在安全地点,不要靠近明火和电源,不要和其他易燃物品混放,不要存放于未成年人易拿到的地方,不要放在阳台等易受潮和被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
∆ 应认真阅读烟花爆竹上标注的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小心燃放。
∆ 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
∆ 燃放符合规定、规格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燃放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不要燃放;儿童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成人监护。
∆ 要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应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在地面燃放,不要拿在手里。
∆ 点燃后,应立即离开;万一出现异常情况,请不要马上靠近产品,一般等待15分钟后再去处理。
∆ 远离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交通枢纽(车站)、重点消防单位、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商品交易市场、公园、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古建筑以及巩留县生态环境局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500米区域内等禁止燃放的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如棚户区、楼梯口、小弄堂、加油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变电站、高压线)、燃气调压站和草场山林附近等;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粮囤、柴垛等易燃易爆场所,燃放后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丝应及时清理。
∆ 不得在城市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从建筑物内外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妨碍交通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 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 严禁用烟花爆竹玩打“火仗”的游戏。
巩留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
巩留零距离巩留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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