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总工会日前印发《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2024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称号,团结激励全省广大职工群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争创一流,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包括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和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其中,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评选对象为我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或设立在我省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的分支机构;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对象为上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分支机构中的职工。江西省工人先锋号评选对象为上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分支机构下属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等。上述称号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通知》明确,此次表彰分为常规表彰和单列表彰。常规表彰方面,2024年拟表彰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50个、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130个、江西省工人先锋号100个。单列表彰共分两类,一是对于在2023年度全省产改督查中获评好或优秀等次单位,表彰分配名额适当予以倾斜并单列;二是对于在2023年度江西省“天工杯”劳动和技能竞赛、全国职工数字化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建筑信息模型(BIM)工种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及个人予以单列表彰。
《通知》要求,推荐评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在推荐的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人选中,一线产业工人不低于40%,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科教人员不低于20%,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0%,农民工的比例不低于10%,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在推荐的江西省工人先锋号中,企业班组不得少于70%。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没有开展劳动技能竞赛的企业和车间、工段、班组不得参加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评选。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劳动和技能竞赛特别是职工技术创新、技能比武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要注重在劳模创新工作室团队及所在单位中推荐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优先推荐为新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推荐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的在赣优秀港澳台资企业和港澳台同胞。
《通知》强调,要严格履行推荐评选程序,严守推荐评选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强化推荐评选工作严肃性,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推荐评选工作。凡是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有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定程序推荐等问题,即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各级推荐单位要建立实名记录和报告制度,评选各阶段推荐单位要如实填写《江西省五一劳动奖推荐工作全过程纪实表》,在上报推荐意见时同步上报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情况,同时抄送具有管理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做到全过程纪实;要规范资料留存备案工作,做到全过程可追溯。要保障产业工人参评获评比例,坚持评选标准、保证评选质量,按照时间进度安排,高标准完成推荐评选工作。
来源:本报消息
撰稿:本报全媒体记者齐菲斐
值班编校:胡梦婷、徐贵保
值班主任:齐菲斐
值班编委:黄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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