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出行途中
都盼望着早点抵达目的地
部分驾驶人遇到前车车速缓慢时
会伺机超车
但在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
这一脚油门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今天来聊聊强行超车这回事
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
视自身和别人的安全于不顾
想超就超、强超强会
如此行车 危险!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意识。1月15日,巴州公安交警紧密结合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针对国省道开展“强超强会”宣传警示教育活动,有效排除事故隐患。
案例曝光
2024年1月15日,焉耆公安交警在焉耆县国道216线1149公里处,查获孙某驾驶新M257R8号小型普通客车强超强会的违法行为。
2024年1月15日,焉耆公安交警在焉耆县国道216线1149公里处,查获杨某驾驶新A85481号重型半挂车强超强会的违法行为。
强超强会隐患大
“超车看车头,会车看车尾”
但是有多少驾驶人做到呢
在不同道路上超车
技巧和要点也不同
普通超车时需注意
·有无车辆相向驶来
·后方是否有来车
·距离是否足够超车
·前车是否提速
·超车完成后并线距离是否足够
普通道路超车时还需要留意中心标线是否为虚线,如果是实线就不能强行超车。
高速超车时需注意
·提前打好转向灯告知后车
·与被超车辆并行时需要留出足够的横向距离
·完成超车后保持小角度转向,回到行车道
切忌勿在右侧超车,左侧超车的视野盲区要比右侧少得多,而且应急车道比快车道和行车道的宽度基本上少1米,强行从应急车道上超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普法课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来源丨焉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李晓楠
审核丨吴建军
签发丨李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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