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广西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行车安全,规范资源县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文明出行,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资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建的智慧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已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现决定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智慧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将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摄录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公告如下:
一、新增违法停车抓拍电子警察设置地点:
二、以上设置地点相关路口、路段将进行摄录取证,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及道路沿线商户、居民支持与配合。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月19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资源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1日
此图是梅溪镇
此图是梅溪镇
此图是梅溪镇
此图是车田苗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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