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低估网民的热情和消费能力。
电视剧《繁花》爆火之后,引发的周边消费,是能够预见的。
【购买蝴蝶酥的顾客排了100多米长】
就好像《狂飙》带火的取景地一样,那条破旧老街从门可罗雀到人头攒动,只需要一个现象级爆款。
这几年影视剧引发的周边消费,效益最大最广的,应该是《去有风的地方》。
剧中刘亦菲去过的地方,例如凤阳邑、沙溪古镇、喜洲古镇、天灯海坪等户外旅游景点,都成了网友去云南旅游的打卡地,网络搜索量直线上升。
当地的小摊贩也因此收入暴涨。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繁花》爆火之后,上海的黄河路和进贤路摇身一变成了网红打卡地!
一个地段火了不能怎样,《繁花》也奈何不了他们。就和《狂飙》火了那条老街一个道理。
蜂拥而至的网友慕名而来,本就热闹的黄河路,挤到人群都走不动。
真正惹到《繁花》方的,是某些商家借用电视剧的热度,擅自张贴海报,营造联名爆款的氛围。
和平饭店门口赫然张贴着大幅的《繁花》剧照。
本是上海人赶时间吃的家常饭食,如今摇身一变,成了外地游客打卡的网红餐点。
价格也是水涨船高。
更离谱的是,宁波的一家裁缝店电话几乎被打爆,因为这里是定制胡歌同款西服的地方。
定制西服不出奇啊,穿出宝总那个味儿,很困难的好伐!
光是街上打卡还不足以满足人们的要求。吃一下宝总吃过的菜,是不是更有味道。
至真园的原型酒店,就是苔圣园,如今这里也是人头攒动,每天顾客爆满。
《繁花》声明里的侵权,应该不包括苔圣园……吧。
导致侵权行为的,是未经剧方允许,擅自以剧照、剧中人名、复刻场景等,拉动刺激消费。
不过通常剧方不会去管这些手尾。
例如《狂飙》的取景地爆红,那条老街满街都是“强哥猪脚面”,而张颂文真正吃面的地方只有一家。
剧中高启强的台词“告诉老默,我要吃鱼”,这条街上就出现了老默酸菜鱼:
后经查证,才知这是个海鲜餐厅,老板擅自装上夜东京灯牌,更改橱窗样式,以吸引客流。
不得不说,效果是真的好,但是很快就被举报拆除了。
所以《繁花》剧组的声明,着重针对的应该就是这种现象。
网友的反应也是褒贬不一:
对于《繁花》的这则声明,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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