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法/治/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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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扶眼镜),跑题了,
言归正传
什么是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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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时法律专业术语。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 诉讼时效就是打官司的有效期,有权不同,过期作废。
诉讼时效的期间
我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又叫一般诉讼时效,它是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3年。
第二类是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它是《民法典》及其他民事特别法规定的适用于某些民事法律关系、不同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特定时效期间。例如,《民法典》第594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第三类是法律保护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它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 诉讼时效为3年,可中断中止,但最长不找过20年。
诉讼时效何时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知道,是指权利人切实地感受和认识到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应当知道,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即不管当事人实际上是否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只要客观上存在着知道的条件和可能,即推定其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
在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中,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不同:
(1)侵权行为所生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
(2)约定有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3)未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之日开始计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则该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4)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开始计算。
(5)附条件之债的诉讼时效,自该条件成就之日起计算。
(6)附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到达之日起计算。
(7)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8)其他法律对诉讼时效起算点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人损害了自己的权益时起算诉讼时效。
怎样保持诉讼时效不过期?
诉讼时效依法可以中止,也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暂停计算的意思,只发生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本文不做讨论。
诉讼时效中断就是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要想保持诉讼时效不过期,主要靠诉讼时效中断。
简而言之,就是权利人提出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诉讼或仲裁;诉讼或仲裁同等效力的调解、报案、申请执行等。其中,“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这个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权利人是没有办法予以控制,单独完成的,但其余三种情形,权利人都是可以单独完成的。
打官司及和打官司同等效力的行为需要一定成本和能力,对于权利人而言,最便捷的诉讼时效中断方式就是不停向义务人催收主张。
所以只要债权人不断催收主张,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不断重新计算,就不会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场景产生(最长不超过20年)。即便义务人处心积虑拖过3年,相应债务也不是一笔勾销了,诉讼时效还在。对于债权人来说,应当举证证实曾催要过相关债务。除了公认的效力较高的往来信函、履行记录、补充协议还款计划之外,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也均是有效的方式。
※ 诉讼时效中断:催收、给钱、签订新协议、打官司。
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1)即便过了诉讼时效,实体权利本身仍然还在,所以权利人并不丧失起诉权与程序胜诉权,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2)法院在审理中,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期间超过的理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是不会提超过诉讼时效这件事情的
(3)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期间超过的理由,法院查明后,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即原告因为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实体胜诉权;
(4)不管义务人知不知道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只要义务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可以接受;
(5)义务人履行后又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
※ 看权利人自己的运气,看义务人的人品。
超过诉讼时效还有救吗?
从《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条可以看出:中断诉讼时效,权利人自己就可以完成,续上过期的诉讼时效,只能靠“义务人同意履行”。也就是说,只要权利人有心有意识有行动,肯定可以完成诉讼时效的中断,但是诉讼时效过期后,想要续上,不仅需要权利人有心有意识有行动,还必须要有义务人的“配合”,所以,是否能成功“续上”,不一定成功。
※ 过期不要怕,继续去催收!
超过诉讼时效如何补救?
按照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同意履行”包括两种情形: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自愿履行义务。
※ 1.理想状态:争取书面资料——新签补充协议、还款计划等(几率小);
2.普通状态:电话录音,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录到对方明确的确认还款等信息
3.退一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文字方式,得到对方“好的”“过两天给你”等信息;
4.最后:走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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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四) 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其他链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
3.最高院个案批复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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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编简单的介绍下,不知道列为看官对诉讼时效是否有了小小的了解?说一千,道一万,与其抢救“休克”的过时效债权,不如好好把握法律赋予你的权力。毕竟,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就死”的难度也远远大于“扶伤”的。
最后,小编希望各位看官不会遇到“糟心事”,但是遇到了也不要怕,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 | 包铁新媒体工作室 侯瑛
审核 | 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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