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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没有终点!近日,桂林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一起来看看!
1.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曾亮违规插手工程,破坏市场公平秩序问题。2010年至2022年,曾亮利用担任市市政局副局长、局长,市城管委主任,市住建委主任,市住建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名企业主在桥梁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曾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曾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于荣升滥用职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问题。2015年至2022年,于荣升利用担任临桂区六塘镇党委委员、应急办副主任、国土局局长、自然资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名企业主在工程承揽、公司仓储用地合并、工程验收以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索要、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帮助私营企业在土地整治项目中非法获取巨额利益。于荣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于荣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3.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黄日新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损害公平公正法治环境问题。2015年至2022年,黄日新利用担任秀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多次接受请托,违规干预涉企民事纠纷案件执行,从中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黄日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黄日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党员干部本应以身作则,希望其他干部能引以为戒,牢记为民谋利的初心,红线永远不要碰,多为百姓做实事。
来源:桂林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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