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醒来,劳荣枝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布满了整个网络。一时间很多网民在网络间奔走相告,欢声雀跃,个别网友还在评论区互相确认,劳荣枝到底死了没有?然后大家互相证实劳荣枝已经被执行死刑后,开始大声疾呼:迟来的正义,劳荣枝不死,天理难容!
同样是吃瓜群众一枚,我有点看不懂网民朋友为什么这么高兴?这么兴奋?劳荣枝判不判死刑,真的跟我们有关系吗?劳荣枝生,也不吃我们家的饭,劳荣枝死,也不会浪费我们家的花生米。所以大家到底在激动什么?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如果吴丹红当初的辩护,能让法律判决劳荣枝免除死刑。我会认为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毕竟死去的人,已经无法复活,活着的人都要加倍珍惜。
抛开法律、法规,公平、正义不谈,劳荣枝哪怕最后能免除死刑,最后也判个20年刑期。按照她现在这个年纪,再在里面待个20年,出来也已经是老人家一个。到那时候估计连基本维持生活的能力都没有,悲观一点,有可能会一身病痛,伤痕累累,连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都没有。这样的人就算有害人之心,也没有了行动的能力。所以她判不判死刑还是坐20年牢,对我来说,意义不大。自然也就无法理解,为什么得知劳荣枝被判处死刑后,网民朋友那么高兴了?
从一个吃瓜群众的角度,我跟大家一样,在得知劳荣枝被判处死刑后,专门去看了一遍当初吴丹红作为劳荣枝的辩护律师,所写的那份20万字辩护文。从文中我们能看到,吴丹红律师对各种法律法规条文还是非常熟悉,并能灵活运用。他这20万字的辩文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指出劳荣枝案在整个案件前期的审理当中,出现了不少程序上的错误。
二是他始终认为劳荣枝是被法英子长期控制和胁迫,在这起残害了数条人命的大案中,大多数情况是扮演一个不知情、被胁迫参与的弱者,甚至是受害者角色。明面上看,吴丹红律师做的是无罪辩护,其实他努力辩护的目标,就是想让劳荣枝能免除死刑,这也是一路走来,那些跃跃欲试,想要为劳荣枝辩护的律师们,和一小部分觉得劳荣枝罪不致死的网友,所以期待的结果。
看完了吴丹红律师的20万字辩护文,当然也要看一看江西高院法院对这起案件的判决文书: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执行死刑)共谋,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二人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犯罪4起,共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长期潜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后看最高法对劳荣枝死刑复核裁定:被告人劳荣枝伙同罪犯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劳荣枝伙同法子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又构成抢劫罪;劳荣枝伙同法子英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还构成绑架罪。在共同犯罪中,劳荣枝与法子英精心预谋,周密策划,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劳荣枝始终积极主动,起到至为重要的作用,亦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劳荣枝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虽然荣枝现在人已经没了,再去争论她该不该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但是从客观的角度,实事求是的说,有多少人网民能真正从法律的角度,来判断劳荣枝到底该不该死呢?显然99%的网友只不过是在跟风,只不过是想当然地认为,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说劳荣枝有罪,她就是有罪,说她应该判死刑,自己就觉得应该判死刑罢了。至于到底是依据了哪条法律,达到判死刑的犯人要符合哪些条件,大部分的网民根本不懂。
所以我们才需要什么?需要辩护律师。只有让被告人有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才能保证审判过程的公平、公正、合法,才能保证判决结果的准确。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当被告人因为各种原因不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方面也要为被告人指定律师来参与庭审。既然如此,在法院对劳荣枝的审判期间,和劳荣枝已经被执行死刑的今天,网上铺天盖地对其辩护律师吴丹红的冷嘲热讽,甚至是激烈的谩骂,是何意?
我们不懂法律,也不懂得为被告、为罪大恶极的罪犯辩护的意义是什么?这跟我们的书少,平常不注重学习法律常识有关。而我们不懂法律,念的书少,没有多少文凭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原因还不能怪我们自己。但是即便如此,这也不能成为我们在网络上胡乱指责,随意跟风谩骂吴丹红律师的理由。
所以不管是什么原因,网民扎堆去谩骂、攻击被告辩护律师的行为和举动,都是十分愚蠢、无知的。当这样的愚蠢和无知涉及到一个社会中的大部分人,那完全可以初步判断,这是一个社会民智未开化的结果。如果作为吃瓜群众,你还搞不明白,我在这里到底想表达什么,建议先去了解“呼格案”吧!
有多少吃瓜群众知道,当年的呼格案,这位18岁小伙的父母,当时是花了高价聘请过两位律师的。结果一位律师在庭审中做了有罪辩护,另一位律师索性放弃了辩护。虽然不能完全说呼格案这起冤案的产生,是因为两位律师辩护不力造成。但是我们可以想一想,如果这两位律师当年能像今天的吴丹红律师一样,顶着那么大的压力,不顾一位知名律师的成就有可能毁于一旦的风险,也要全心全力地为自己的辩护人辩护。这起震惊国人的大冤案有没有可能就能避免?我认为完全有这个可能!
不仅仅是呼格案,我们这个社会还经历历许许多多的冤假错案,而每一期冤假错案的背后,都是人命关天,事关家破人亡的大事。这一起又一起的冤案,都在提醒着我们:这其中的一个关键而重要的因素就是,像我们吴丹红这样全心全力为辩护人辩护的律师太少了。
所以哪怕劳荣枝案,吴丹红律师的辩护出现了失误,为本该判处死刑的劳荣枝为了无罪或者轻罪辩护。我们要是能理智一点,能看懂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就能明白吴丹红和赵德芳律师前期尽心尽力为辩护的重大意义和影响。总而言之,吴丹红律师仍然是一位优秀,且值得尊重的律师,现在所有对他的谩骂和诋毁,都是无知和愚蠢至极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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