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升有两种不同的含义
清代全国有1314个知县,这些知县根据不同的“缺”被分为三六九等,缺的制定标准是按照“冲、繁、疲、难”四字而定的,占得字数越多,说明知县的含金量越高。
就拿山东泰安府下辖的几个县为例,泰安县的级别最高,属于“四字最要缺”,新泰、东阿二县为“两字中缺”,剩下的莱芜、肥城、平阴三县则为“无字简缺”。
既然“缺”不一样,那么对于知县的任职资格也就不同。一般情况下,初次担任知县者,只能放简缺和中缺。只有在任职期限到了之后,并在地方大计考核中获得卓异或被督抚举荐,才有机会调任要缺、最要缺知县。
所以同样是知县,从简缺调至要缺,都被认为是晋升,事实上,自雍正朝以后很少有简缺知县在首次晋升过程中,越过这一程序被破格提拔为高品级的散州知州。
品级发生变动的情况只局限于要缺、最要缺知县,他们在考核中如果获得卓异,品级才会发生变动,至于能不能任从五品的散州知州,也还不确定。
道理很简单,知县是正七品官,散州知州是从五品官,中间隔了三级,可以说难度还是有的。
再者,散州知州总体数量并不多,全国只有145个,如果说知县晋升的时候,刚好有知州缺出,那么就有机会升任。但这种情况完全是概率问题,在知州没有缺出的时候,只能退而求其次,升任其他岗位。
总体来说,知县晋升有两个情况,一是品级不发生变化,而是从简缺调至要缺;二是真正意义上的升迁,要缺知县会在品级上有所提升。
除了知州以外,知县还能升任哪些职务?
清代的官制十分成熟,不管是京官还是地方官,每一个职务都有相对应的“应升岗位”,而且这种规定是法定的,除了皇帝特旨之外,吏部是不能超越这一范围的。
晚清时期,官场和民间都喜欢玩一个叫“升官图”的游戏,在这个细密的升官图中,就标明了各个职务的应升官职。因为御史手里头没有图片,所以无法向各位读者展示。
外县知县如果晋升,可选择的范围很大,吏部规定例升六部主事、都察院都事、都察院经历、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中书科中书、通政司知事、銮仪卫经历、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府同知、直隶州知州、散州知州、盐运司运副及外府通判。
不过这只是吏部账面上的规定,清初时期基本上还能勉强执行,清中期以后,知县的出路受到了很大的阻碍,许多看似可以升任的岗位已变得遥不可及。
这些岗位中,京官占了很大的比例,然而从乾隆朝以后,外县知县内升京的通道基本被堵死,夸张一点说,一百个知县里面,最多只有一个知县有内升的机会。
地方官如果调到京城任职,不论品级是否发生变动,甚至是高品级的地方官降一级调至京师,在官场上都被视为晋升。
比如从二品的布政使如果内调,是不会被任命为各部侍郎的,一般是出任三品京堂;从四品知府内调,顶多就是混个正五品的员外郎。但这种情况都属于升官。
唯一特殊的就是各省督抚,因为清代对封疆大吏的选任极其看重,非皇帝钦点不可。所以督抚地位比其略低一级的布政使要高出许多。督抚一旦内调,一般都是同品内调,或者是品级提升,直接升任大学士的也不在少数。
言归正传,乾隆以后知县如果晋升,绝大多数仍在外省任职。知县由于是一把手,在行政事务方面比较专业,所以升任知州的情况还是比较多见的。
在知州没有空缺的情况下,知县往往会被提升到府佐贰的岗位上。说到知府的佐贰官,可能有些读者还不太清楚。
知府佐贰官为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与知县佐贰县丞、主簿不同,同知、通判是每个府的标配,有些政务繁多的府还会各设三四人。
大多数情况下,同知、通判与知府不在一处办公,而是被外派专管某一地方政务。这些地方也是一个单独的行政区划,即清代独有的“厅”。
厅也分直隶厅和散厅,散厅隶属于府,行政等级与散州类似。但是清代没有“知厅”这一说法,厅的一把手就是同知或通判。
换句话说,知县升任同知或通判(更多时候为通判),与升任直隶州知州或散州知州的性质是一样的,专业应该说也十分对口。
至于说盐运司运副一职,不是知县晋升过程中的主流,只有极个别的案例。反而是升任京县知县的案例较为多见,但即便是升任京县知县,日后能留在京城任职的可能性依然不大,在下一次提拔中,外放地方仍是大概率事件。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