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己的生命受到危胁时,周围的人会伸出援手吗?
一辆城管执法车在执行任务时失控落水,周围的商户见状却没有一个人施救。因为怕招来麻烦,也因为那是城管,平日里与他们存在矛盾。
但是,生命的可贵远超过一切。面对生命危险的时候,不应考虑对错利弊,而是应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尽我们所能施以援手。
今天他们步入险境,明天危及的可能就是你我。我们每个人都应自问,生命攸关之时,是否有足够的勇气和爱心去施救他人、去守护生的希望。
1.城管车失控落水,商贩们见死不救
早晨六点钟,李女士照常起床,简单收拾了一番,就推着自家的小手推车来到了河边的人行天桥下面。
这里是她卖菜的固定地点,每天这个时候,她就会提前来占位置,然后摆放青菜苦瓜等蔬菜,开始了一天的营生。
桥下空旷的地面上已经站着几个熟悉的商贩。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闲聊着,话题无外乎是家常和生意。不一会儿,其他卖菜的也都陆续到了。
“老李,你今天的菜色不错啊。”邻家大姐朝李女士的推车里瞅了一眼,赞叹道。“才买的新鲜的,您要是喜欢,我给你包几根芥菜吧。”李女士爽朗地说。
“哟,老张今天怎么这么热情?”
“我可是刚拿到一个大单,心花怒放呢!”
一群人哄笑着,三三两两去了旁边的早点摊,很快,热腾腾的锅巴、油条和烧饼就摆满了一张长凳。
就在一群人举起纸杯,准备碰个响时,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夹杂着车辆的鸣笛和人群的叫嚷,。
“城管来了!”一个小伙子惊呼。顿时,方才还欢乐的人群炸开了锅。
所有人都慌忙丢下嘴里的早点,抓起自己的三轮车就狂奔而去。这已经成了他们的条件反射,一听到“城管”二字,必须立刻撤离,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免得被抓了。
李女士也是一惊,忙关上推车的篷布,就往胡同里钻。她刚做这个不久,又性子胆小,一向见了城管就避之不及。
然而,奔跑中的人群很快发现,喧嚣声虽然越来越近,可是一直围着他们转,并没有直扑而来。
李女士一头雾水,停下来环视四周,只见人群的奔跑方向突然改变,所有人都往河边的天桥上涌去。
“出什么事了?”“好像出事了!”李女士听见身边的人这样议论,心里一紧,也推着车赶过去。只见天桥上已经挤满了人,所有的小商贩都站在桥栏杆边往下看,脸上似乎带着一丝幸灾乐祸。
2.警方调查,商贩们矢口否认
李女士挤到人群中一望,只见下面河水中掉落了一辆小车,车上似乎有人在挣扎。原来城管队伍过桥时出了车祸,一辆执法车失控冲破护栏,直直地跌入河中。“啧啧,这下可好,咱们总算有好日子过了。”
围观的商户们面带笑容,丝毫没有要救人的意思,都在津津有味地讨论这对他们来说是个好消息。
这时,警笛声由远及近,很快警车和救护车赶到现场,进行营救。在打捞上岸之后,三名落水城管都已昏迷不醒,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
警方也开始对事故进行调查。为什么这么多人围观,却没有一个人报警或营救?是否存在渎职失责的嫌疑?
于是警察先后询问了在场的几位商户。他们把自己对城管执法的不满一一倾诉:平时城管队伍经常无理取闹,动不动就扣车辆、查处罚单,严重影响他们做生意;
有些城管个性凶残,动辄辱骂殴打,让他们对城管心存怨恨。
王先生反问警察:“换成是你,也会去救那些平时只会与你作对的人吗?再说,谁有那个义务非得去营救不可?我们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谋生上,哪有时间理会其他人的死活?”
其他人也表示,生怕被牵连,营救城管出了差错自己反被追责,或者因为营救行为招来城管的报复。所以大家都选择袖手旁观,以免自己遭殃。
警方听完他们的叙述,也不好强求。当日城管队伍很快接手事故处理,落水城管在医院救治后也都无大碍。
一场突发事件就这样不了了之,各回各家,小商户们的生意也都恢复如常。
3.反思生命,关爱互助
警方虽然理解商户们不营救的想法,但还是认为这有违道义。
因此警察又找来一些其他目击者询问,希望能更全面地了解事故当时的情况。
一位行人表示,那天他正要过桥,突然听见撞击声和惊呼,赶紧跑过去一看,就见一辆小车掉进河里,车上有人在水中挣扎。
他第一反应是要报警,但是很快就被人劝阻了。“报什么警啊,车里的人是城管,咱报警去救人,小心以后招来他们的报复。”一个商户这样告诫他。
这名行人聪明的没有再提报警的事,只是在人群中观望。他发现虽然围观的人很多,但是都面带幸灾乐祸的表情,没有一个人有要营救的意思。
随后,一位摊主也表示,其实她心里也是蛮着急的,毕竟是人命关天。但是她担心自己一个女的营救力有限,而其他人都在观望,不愿意作壁上观强行营救,生怕引火烧身。
警察追问到为何报警时,那人支吾着,有些心虚。警方听取目击者的叙述后,大致弄清了事发当时的情况——出于各种顾虑,无人愿意向城管伸出援手。
但他们的做法显然有违人道主义精神,应当引以为戒。 最终,在医院的全力救治下,三名落水城管都幸免于难。
这场意外让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执法作风,得到了反省的机会。而目击者们也从这次事件中认识到,在生命攸关的紧急情况下,应该摒弃成见,发扬人道精神,积极施救或联系救援机构。
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各人回归自己的生活,但是那份人命关天的道义凝魂,仍然值得每个人去正视和反思。
【以案释法】
一、商户们见城管车辆落水后,没有进行营救或报警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商户们见到城管车辆失控落入水中,并没有进行营救或拨打报警电话的行为,这是否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需要进行进一步分析。
对于普通群众而言,如果遇到他人遇险,没有主动进行营救的行为,还不必然就会构成犯罪。
因为对于非监护人或者没有特殊救助义务的普通群众来说,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亲自动员营救,不作为行为本身不违法。
在这个案例中,周围的商户们看到城管车辆落水,没有立即进行营救或者报警,这种不作为行为不属于违法的范围。
作为普通群众,没有法定义务必须要对落水者采取救助措施。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们不营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从道德和伦理的角度来说,不积极施救或者报警仍有失人道。但在法律上,这种不作为行为本身不违法,不属于犯罪的范畴。
二、周围商户见死不救的行为是否道德有亏?
商户们看到城管车辆失控落水,没有进行施救或者报警,这种见死不救的做法在法律上不构成违法。
但是这种行为显然有失人道,也违背了正义和道德的底线。我们不能仅仅从法律的角度来判断一个行为对错,也需要考量伦理道德的因素。
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有能力给予援手而视而不见,这已经背离了人类最基本的同情心和人道精神。
即使对方与自己存在矛盾或分歧,但生命堪比天地间最宝贵的事物,理应超越一切敌我之见,给予及时救助。
我国也一直倡导每一个公民要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这不仅是一种个人品质,也体现了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如果每个人都能超越利害关系,在他人生命受威胁时施以援手,那么整个社会就越有爱心、越充满正能量。
综上所述,尽管商贩们的不作为行为不违法,但从道德和伦理的层面看,显然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结语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面临生命危急的紧急情况时,不应该因利害关系或者先入为主的成见而袖手旁观、见死不救。
生命关天,每一个人都可能会遇到意外,我们都应该秉持人道主义精神,不分你我,积极施以援手。
当然,直接营救有时存在一定风险,普通民众也无需勉强自己承担无法负荷的救助行为。
但我们至少应做到及时报警,通知救援部门,或者在安全范围内尽自己所能。
唯有每个人都能矢志不渝地践行扶危济困的道德规范,才能充分体现生命的可贵,缔造真正美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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