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在2023年11月17日20:00公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紫金财产保险常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崔江涛(简称:紫金财产保险)因对公司业务数据不真实负有责任被处罚。根据公开表内容,崔江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条款,具体违规事项为《对紫金财产保险常州中心支公司业务数据不真实负有责任》。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号为常金罚决字〔2023〕2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及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决定对崔江涛给予警告并处以4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这项行政处罚的决定是在2023年11月8日作出的,并在11月17日通过公告形式通知公众。通过此次处罚,监管机关旨在强化保险行业的数据真实性,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本文源自金融界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