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渝金管罚决字〔2023〕5号),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永川中心支公司及其时任客户经理刘家林、总经理刘京川因涉嫌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处以罚款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永川中心支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对该公司及其相关高管作出了如下行政处罚:
1. 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永川中心支公司罚款11万元;
2. 对刘家林(时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永川中心支公司客户经理)警告并罚款1万元;
3. 对刘京川(时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永川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表示,此次行政处罚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同时,提醒广大保险公司及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诚信、专业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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