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治报大同讯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相关事项的通知》,畅通行刑衔接对接工作渠道,形成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合力,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落实落细,10月7日,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调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景杰主持会议,市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协调会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相关事项的通知》。
刑事检察部门介绍了本部门决定不起诉案件和提出《检察意见》的办理情况。
陈景杰指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是最高检及省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市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部署,该项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各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形成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陈景杰强调,思想认识上要重视。要深刻认识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凝聚协同履职共识。工作衔接上要认真负责。各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以大局出发,督促员额检察官明晰任务职责,树立问题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疏通工作堵点,规范化操作。办案效果上要统一。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外部协调,与上级院主动沟通,与下级院多提示工作方法,通过调研摸底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后半篇文章”,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次协调会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内外联动、凝聚行刑共治合力,做到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切实提升行刑衔接工作质效,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确保司法执法公正。
责任编辑:王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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