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鉴定,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旅检出境渠道查获的2件文物,属于国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目前,该案已移送海关后续处置部门处理。
皇岗海关关员在福田口岸出境通道发现1名男性旅客的行李物品机检图像异常,遂将其截查,随后从其黑色行李箱中发现疑似书画文物共计64件。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鉴定,其中两件为清末颜秋坪题袁绩懋、左锡璇画山水仕女珠联合璧册和清末袁励准题左锡惠画山水仕女图,属于国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以上来源:海关发布)
对此,走私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吴国雄分析称:
1、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不满三件,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不满九件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不满三件,且具有造成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文物严重毁损、无法追回等情形的。
3、走私文物罪的量刑,综合列表如下:
4、走私文物罪的对象是珍贵文物(分一、二、三级),本案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将根据文物的等级来确定。本案涉案文物系一般文物,故不构成走私文物罪。
吴国雄(深圳)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海关事务专项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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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走私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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