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人社
原标题:@昭通老乡,赶紧来领交通补助啦!每人最高可申领1000元!
一次性交通补助申办优化流程公布!
关于优化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和经办流程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要求,进一步方便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领一次性交通补助,现将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和经办流程予以公布,欢迎各县(市、区)符合申领条件的补助对象进行申报: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可向当地县级人社部门或乡村振兴部门申报1次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标准按照跨省务工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申请途径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多个渠道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线上”可登录电脑网页端或使用手机微信端申请,“线下”可在县(市、区)乡(镇)服务窗口申请。
(一)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二)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三)“线下”服务窗口。申请人可在户籍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或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三、申请流程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只需拍照上传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中签署信用承诺证明即可完成申请:
1. 务工证明;
2. 劳动合同(协议);
3. 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线下”申请。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存入系统),并填写《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份(扫描或拍照存入系统):
1. 务工证明;
2. 劳动合同(协议);
3. 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四、经办流程
线上申请:由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录入)、复核和审核;线下申请:由收到申请资料的服务窗口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录入),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和审核。由“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使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共享数据,自动核验申请人身份。
通过审核合格的,由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将补助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经办流程工作时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含公示发放日期)。
昭通市各县(市、区)交通补助经办人员联系电话:
昭阳区:0870-2859215
鲁甸县:0870-8124784
巧家县:0870-3025637
镇雄县:0870-3120645
彝良县:0870-5120024
威信县:0870-6124242
盐津县:0870-3033963
大关县:0870-3041906
永善县:0870-3198603
绥江县:0870-7622806
水富市:0870-8638665
附件: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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