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手机口”业务?
即为境外诈骗人员实施诈骗时提供手机通话服务,通过音频线、数据线将两部手机串联,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外一部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实现他人在境外拨打电话时显示为国内电话号码,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寄语
帮助诈骗团伙架设呼转设备、提供通信线路等,均涉嫌违法犯罪。不要为了赚取蝇头小利,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天上不会掉馅饼
陌生来电不轻信
擦亮眼睛守住财
广大市民要牢记
来源:仓山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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