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对接好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职能,切实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定位,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调研工作需求,优化内部分工,设立行政检察办公室。
目前,该行政检察办公室设置两个检察办案组,统筹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行政检察职能,统一协调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对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的跟踪督促和跟进监督工作的指导,工作情况汇总分析,以及有关外部协调等工作,实现对“不刑不罚、应移未移、应罚未罚”现象的监督,最大限度发挥监督合力。
下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将以行政检察办公室为抓手,借助行政执法监督数字衔接平台,以数字赋能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强化与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信息的共享机制建设,增进同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与协同,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违法监督机制,推动个案监督、类案整改、源头治理,提高“两法衔接”实效。
审校: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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