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淮河能源丁集煤矿、顾北煤矿、顾桥煤矿、朱集东煤矿,中煤新集一煤矿、二煤矿,淮北矿业石台煤矿未实施2020年度土地复垦任务;淮北矿业孙疃煤矿、袁店一井煤矿、童亭煤矿土地复垦面积未达规定要求。”的问题(问题编号21)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淮河能源丁集煤矿、顾北煤矿、顾桥煤矿、朱集东煤矿,中煤新集一煤矿、二煤矿,淮北矿业石台煤矿未实施2020年度土地复垦任务;淮北矿业孙疃煤矿、袁店一井煤矿、童亭煤矿土地复垦面积未达规定要求。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重点措施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2〕5号)指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我局指导项目建设单位上窑林场细化制定《淮南市东梨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整改方案》,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一)完成涉及我市6个煤矿生态修复任务。
(二)分解各矿年度生态修复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加强监管,推进年度生态修复任务实施。
四、目标任务
督促采煤企业严格落实年度“边开采、边修复”计划,完成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年度任务。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我局多次主动对接淮河能源和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涉及我市的6个煤矿土地复垦整改任务加强调度。采煤企业依据“二合一”方案结合各矿井井下采场生产安排,科学制定年度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计划,并编制土地复垦实施方案,推进年度任务实施。截至2022年12月,涉及我市2020年度6个煤矿均已按计划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并已通过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
(二)结合各采煤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指导采煤企业报送年度生态修复计划,组织相关单位召开采煤沉陷区治理任务分解会,制定《淮南市年度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计划清单》,并将年度任务纳入矿山生态修复系统进行调度。各采煤企业积极对接属地政府,签订年度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采煤沉陷区年度任务按时完成。
(三)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全市在建与生产矿山年度修复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基金计提和使用情况采取季报、年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调度。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规范基金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基金的作用,落实“边开采、边修复”治理责任、确保完成在建与生产矿山年度任务;召开年度采煤沉陷区任务调度会,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生态修复主体责任,保障年度生态修复任务顺利完成。完成省委对省属采煤企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任务。
目前,该问题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2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责任分工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2〕76号)要求,向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申请验收销号。
2023年6月20日至21日省自然资源厅来我市进行现场验收并召开问题整改验收会议,组织专家经资料初审、现场核查、会议审查及整改复核,同意我市该项问题整改通过验收。
2023年6月30日,省自然资源厅下达同意通过验收的意见。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553127,邮箱ahzrzytxfc@163.com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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