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的阅报人
1994年毕业于湖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田沐是个内敛而没有过多社交活动的人。进入午夜,泡上杯清茶,点上一支香烟,取来一张报纸随意浏览,这是他最喜欢的一种雅致安逸的休闲方式。
2005年6月12日的夜晚,他难得地在家待着,也就把积累了几天的报纸都摆在茶几上,一张张地翻着。当他翻到长期订阅的《武汉晚报》时,田沐的目光不经意落在第五版一个标题上:《小学生被拐途中遇亲属》。他花了短短几分钟的时间浏览了全文,然后想都没想就拨通了顶头上司张呈祥的手机:“张队,‘4·22’案件可能破了。”
浠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张呈祥接田沐的电话时感到很突然,他回答道:“劈头盖脑的,说什么呢? 有什么新线索吗?”可当他听田沐将报纸的内容简单地说了一遍之后,也有些激动了:“我和郭队都在办公室,你带报纸过来吧,快点,啊!”
在办公室内,田沐、张呈祥和副大队长郭见田共同仔细阅读着那则新闻报道。
6月10日中午,江夏区郑店街9岁男童李庆强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失踪,家人及邻居四处寻找。第二天上午,同村一吴姓村民在骑摩托车路过江夏区安山街时,发现李庆强被一陌生男子牵着手行走,吴大声喊叫李庆强的名字,那陌生男子吓得丢下孩子想逃跑,被吴追上扭送到当地派出所,孩子幸运获救。
这事被记者知道了,6月12日的《武汉晚报》刊载了这个消息。报载:10日中午,放学回家的李庆强被那人挟持,沿偏僻的乡村小道行走,当晚在路边的一个草垛中睡了一夜,期间,李曾伺机逃过一次,但没跑多远又被那人抓住了,用卡脖子和语言威胁的方式对李进行恐吓,此人身上带有刀子,但没有使用。
报纸对犯罪嫌疑人的容貌特征和作案过程有比较详细的描写,由于没有其他证据,江夏警方以“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案由对此人处以15日行政拘留。
进入2005年春天以来,张呈祥、田沐他们一直被困扰在两起与少年儿童有关的案件里,一起叫“3·29”专案,一起叫“4·22”专案,这是两起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也是被舆论炒作得沸沸扬扬的案件,刑警身心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
读报的田沐在第一时间由6月10日发生在武汉市江夏区的那件事,联想起他参与的费尽心机、熬耗了近两个月的时间而没有破掉的“4·22”专案。
三人从报纸上解读出与“4·22”案件的共同点:第一,报上刊载的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年龄与“4·22”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相似;第二,选择的作案目标为男童,第三,作案手段相似,特别是得手后带着被挟持的孩子沿偏僻的乡村小路行走并露宿路边的做法尤其相似。
其实,这天晚上他们也想到了“3·29”案件,诱拐的是男童,案犯身上带有刀子,这是“3·29”案件的两大要件,他们内心希望“3·29”与“4·22”是两个相关联的案件,因为“4·22”曾经出现过一线破案的希望,如果突破“4·22”案件,就看到了“3·29”案件破案的曙光。
二、数字魔方:是1+1=2还是2+1+1
浠水县地处鄂东的长江北岸,是著名的爱国诗人闻一多的故乡。江南岸,是鄂东的风景名胜西塞山,古人曾在这里吟出了“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的名句。然而,在2005年的春天,这里却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惨案。
3月30日,浠水境内的长江西塞山段的江面上浮起了一具容貌俊秀的男童尸体。与一般溺水身亡者不同的是,死者颈部左右动脉被刀割断,腹部被剖开,其中心、肝、肾、脾等内脏器官均被割掉了,会阴部也被锐器割伤。由于案发现场处于开放的长江之滨,众多围观者亲眼目睹了尸体的惨状,一时间,流言四起,传得最为玄乎的是:来了国际盗贩人体器官的犯罪团伙,专挑身体健康的未成年儿童下毒手。不知是哪位不知情的网民将这一说法贴在了中华网上,这个帖子的点击率在短时间内逾万人次……
死者的身份很快查清楚了:他是浠水县散花镇的一位13岁的邱姓少年,3月29日傍晚骑自行车外出玩耍失踪,其家人正在满世界寻找。
少年的家人赶到了现场,一眼就认出是自己孩子的母亲当场昏倒,爷爷、奶奶的悲泣更是让所有在场的人都流下了泪水。
长航公安局、浠水县公安局和一江之隔的黄石市公安局均派员参与了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根据案件属地管理的原则,此案应由长航公安局管辖,考虑到长航方面对当地社情和地理环境了解的局限性,受害者又是浠水县人,浠水公安局长倪贵武指派以张呈祥为首组成了一个8人的工作专班配合长航公安局工作。
湖北省公安厅和黄冈市高层领导在得知案情后天的迅速作出了批示。一些重量级的刑事侦查专家很快赶到了浠水,在对尸体进行检查后,迅速排除了所谓盗卖人体器官的传闻,因为挖走器官的手法是非专业的,作案者使用的是非专业器械,更没有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但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个结论不可能公之于众。对于刑警来说,他们一生都在与形形色色的罪案打交道,每年都可能接触几起命案,应该是见怪不怪的,但像这样残杀儿童并惨无人道地破腹剖心后再抛尸江中的案件,无论是参警22年的张呈祥还是当了11年刑警的田沐都是第一次遇上。
所有的内行人都知道,这是一起侦破难度极高的案件:
从地域上讲,长江流经湖北省省会武汉之后,在百余公里的长江两岸集中了号称鄂东金三角的三个地级市黄冈、鄂州、黄石,陆地上的车程距离都在一个小时之内,事后证明,在长达4个多月的破案历程中,侦查人员的足迹还真的遍及鄂东大地。
从破案条件上讲,浮尸于江面的凶杀案件,没有可供刑警勘查的现场,甚至连蛛丝马迹都没有留下,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可供分析作案者特征的物证基础。
那么,作案者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比如说死者家人的人际关系当中是不是有仇人?情仇还是利益纷争?是不是因为大人间结下的恩怨而迁怒于孩子?
除此之外,当时的假想推理还有两种:精神变态者和邪教徒。
大面积的调查走访,犹如大海捞针,但也排除了一个又一个的怀疑线索。在长达20余天的时间中,案情毫无进展。
就在这个时候,浠水县境内又一个7岁男童失踪了。4月22日下午,浠水县兰溪镇虎坳村小学一年级学生李端在回家的途中失踪。
晚上8点多,县公安局接到报警,专案组的全班人马赶到虎坳村。从事后调查的情况看,当天下午,一个骑摩托车的过路人曾在村口处看到一个骑自行车的男人挟持过一个小男孩到村边的竹林中去了,可惜摩托车一晃而过,骑车人又误认为是自家大人在修理不听话的孩子,没当一回事,李端也就错过了在第一时间获救的机会。当晚,刑警们组织村民和亲属在虎场村一带展开了大面积的搜索,小李端的书包和雨伞分别在村外的油菜地和竹林中找到了,人却杳无音讯。
看到孩子遗留的东西,联系到社会上沸沸扬扬的传言,孩子的母亲当场哭昏,70多岁的奶奶不想活了,一头扎进村口的池塘中,幸亏被人及时发现救起;远在哈尔滨打工的父亲李小兵得知消息,连夜往回赶.....
这究竟是一起孤立的拐骗儿童案件,还是与“3·29”案件相关联的案件?在当时的情况下,无从判断,最需要做的,就是尽一切可能尽快找到孩子。
在浠水县公安局的统一布置下,浠水的主要交通要道设上卡了,在县电视台播发《寻人启事》的同时,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均同期进行了张贴,网上也发布了儿童失踪的信息,同时,还派专人到周边市、县送发协查通报并了解相关情况。也就是在这个过程,邻近城市另外两起相似的案件进入了专案组的视野:
3月25日晚7时,黄冈市9岁男童吴昊在回家途中离奇失踪,其家人遍寻荆楚大地,用尽了一切可能用上的寻人办法,都没有发现孩子的踪迹,家人几乎每天都要到省、市、区公安机关打听消息,要求早日破案;;
4月15日晚9时,鄂州市水泥厂10岁男童毕飞从补习班回家途中失踪,毕家除向公安机关报警之外,想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寻找。
鄂东黄冈、鄂州两市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就有4名男童失踪,除了浠水县相隔了几十公里之外,黄冈、鄂州两市隔江相望,有鄂黄长江大桥相通,且失踪的两名男童吴昊、毕飞的家就在大桥的南北两端,这么近的地域距离,很容易让人产生并案的联想。然而,除了失踪的都是男性少年这一共同点之外,没有证据表明这就是一起有内在联系的系列案件,一切有待进一步调查来澄清。知道下落的失踪少年只有已经发现尸体的“3·29”案件,其余的3个孩子均下落不明,是死?是活?是被人拐卖了?还是流浪他方?人们可以有多种猜想和推测,但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
4月25日这天,鄂州市境内先后发生了与此相关的两件事,令人一悲一喜:
这天上午,鄂州水泥厂失踪的男童毕飞的遗体出现在长江边的沙滩上,尸体为裸身,颈部缠有一根红布带子,湖北省公安厅的法医和鄂州市的法医对尸体进行了检验,由于尸体已高度腐败,仅能作出有生前人水死亡迹象的判断,但也不能排除被人勒死的可能性。有人提出是否是男童背着家人游泳淹死的,但这一观点很快就排除了,因为湖北在4月份气温很低,尚不是游泳的季节,当天晚上毕某又到补习班上课了,晚上8点半之后才离开,这时天已全黑,也不是可以游泳的时间。
为此,鄂州警方走访了黄冈、黄石两市和长航警方,对此前的几起案件进行了解,探讨并案侦查的可行性,但限于案件本身条件,一时也难以定论。案发之后,一些市井传言将此案与浠水“3·29”案件剖腹剜心的事混为一谈,鄂州境内一时也是流言蜂起,闹得人心惶惶,而系在死者颈上的那根红布带子,也使这起案件蒙上了一层诡谲的神秘色彩。
同一天晚上,鄂州市凤凰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社区女干部田三秀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事到居民家走访。当她做完一户居民家工作下楼准备离开时,发现自己停在楼下的自行车不见了,她第一反应是被盗了,由于自己进居民家时间很短,自行车又是上了锁的,因此判断盗贼不会走出很远,便在楼房附近寻找。果然,没找多久,她便在附近的一个角落发现一个男人正用钉锤砸她自行车的车锁,旁边还站着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田三秀揪住那砸车锁的男子,质问他为什么要偷车,那砸车锁的男子并不示弱,反问凭什么说自行车是你的?二人就地争吵起来,那人几度欲挥动手中的钉锤行凶,都被田三秀的气势镇住了,双方纠缠了大约十来分钟,窃车贼的态度由强硬而软化,声称是因小孩病了没钱给小孩看病才出此下策,苦求田三秀放他一马,而田则非要带他到派出所去说说清楚。
就在纠缠的过程中,一辆警车从此地路过,车上的警察下来时,窃车人挣脱了田三秀揪他的手逃跑了,田三秀并没有急于追赶,她当时的想法是:你孩子在我手上,我还怕你跑了?车上下来的警察是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开始还误认为是两口子吵架,准备劝解一下就算了,后来才发现是他认识的居委会干部,等田三秀说明情况时,窃车人已经逃得没有踪影了。
直到这时,田三秀才把注意力放到被窃车人抛下的男童身上。这是一个生得眉清目秀的男孩子,有孩子在手上,还怕查不到他父亲的下落?可孩子却一头扎在田三秀的怀里哭了起来。
孩子的身份很快查清楚了,不是窃车贼的孩子。
这孩子就是4月22日失踪的浠水县兰溪镇虎场村7岁的男童李端。
李端口齿清晰地告诉眼前这位无意将他救下来的阿姨:自己是浠水人,被刚刚逃掉的那个人拐骗了。他还说,自己的父亲叫李小兵,远在哈尔滨打工,并且准确地报出了父亲的手机号码,田三秀当即用自己的手机打通了李小兵的电话……
对于小李端的家人来说,这是怎样的惊喜啊!午夜,当李端的父亲李小兵接到鄂州好心人的电话时,第一时间报告给了浠水县公安局,随后,张呈祥一行人带着李小兵火速赶往鄂州,经过对李端和田三秀的询问得知:犯罪嫌疑人系一操鄂州口音的男子,年龄在35岁左右,身高1.65米左右,蓄八字胡,皮肤较黑。此人在4月22日挟持小李端后,一路专挑偏僻的乡间公路行走,并在田野中露宿一晚,到鄂州后住进了一个很小的旅店,不分昼夜地将李端带在身边。从李端对犯罪嫌疑人描述的情况来看,此人经济状态窘迫,三天时间完全靠偷自行车和废钢铁换点钱花,是一个无固定住所、无职业的流浪汉。
这一起案件的发生与结局,似乎给处在迷惘状态的浠水刑警们带来了一线希望。
三个地方发生的四起男童失踪案件,让刑警们看清了一个事实:浠水失踪的孩子被罪犯带到了鄂州,罪犯很有可能就是鄂州人氏,鄂州亦发生失踪男童死于长江边的案件,一条隐隐可见的逻辑链条已经出现了。
为此,浠水警方将侦查重点移向鄂州,张呈祥和教导员王卫国带着专案组人马分头行动:一路人马沿小李端叙述的被拐后的行走路线进行调查访问,另一路则进驻鄂州,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对鄂州老火车站一带的大小旅店、出租屋、小吃店进行了大面积的摸底调查。经过整整一个星期的工作,专案组未能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只得撤回浠水。刚刚泛起的一点希望又破灭了,案件再次搁浅。
三、对流浪者的初次解读
从专案组撤回到6月12日田沐看到报纸,这中间相隔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整个5月份,犯罪分子似乎没有任何动静,但是,6月5日,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花园铺村9岁的男童黄聪失踪了,警方调查后得知,黄聪在附近的池塘中钓龙虾时,被一个头戴红色鸭舌帽的男人拐走了。
至此,整个鄂东地区共发生的6起男童被拐案件,分别为武汉市江夏区1例,鄂州市1例,黄冈市的浠水县2例,黄冈市区和团风县各1例,其中,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之外的原因被解救了2名,发现死亡的2例,下落不明者2例。
6月中旬,浠水专案组的刑警们带着小李端和田三秀赶到了江夏。
在江夏区纸坊镇行政拘留所里,浠水警方远远地看了那个人一眼,此人的长相特征正如李端和田三秀描述的那个样子。
江夏警方告诉他们:犯罪嫌疑人自称是四川人,至于家乡具体是哪个地方,他自己也不知道,因为他从不懂事的时候就流浪在外,连自己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从小就没用过大名,只是因为皮肤黑,别人都叫他黑子。他连自己的年龄都不清楚,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是哪年哪月出生的,只是估计自己有30多岁。至于拐小孩子的目的,他的解释很简单:好玩儿。
江夏警方的同志还说,嫌疑人的形象特征很明显: 胸脯老虎图案文身。
这可是“4·22”案2名重要的目击证人没有提到的重要特征。
最能清楚描述犯罪嫌疑人特征的田三秀在与之接触的过程中,对方是穿着衣服的,没发现这个特征是正常的。
小李端与之接触可是三个昼夜,一路同行同睡,应该会发现的,但为什么没有提及?难道不是同一人?
在侦查破案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关系到案件的成败,忐忑不安的田沐将李端单独带到旁边询问:拐你的那个人除了你以前说过的样子之外还有什么特点没有?比如说身上有没有画什么东西?
“胸口有个大老虎!”小李端一口就说出来了,“张牙舞爪的挺吓人的,老虎头在左边。”
“当时为什么没说?”田沐踏实了一些,那人的胸口确实是一只虎头在左胸的张牙舞爪的老虎。
“当时没想起来,你这一问画着什么我就想起来。”
田沐心里完全踏实了。
警方为李端和田三秀设置了12名辨认对象,而且让李、田二人分开辨认。
与犯罪嫌疑人相处了三昼夜的李端一下子就指出持 6 号号牌的“黑子”即拐骗他的人。
随后,田三秀也对6号作了肯定的指认。
该是正面接触的时候了。
“姓名?”
“黑子。”流浪汉脱口而出。
“问的是你的姓名,姓名,没听懂吗?”
“我就叫黑子,除了这个名字没别的名字,我不知道自己姓什么。
“哪儿人?”
“四川人。”
“四川什么地方?
“不知道。”
“连自己是哪儿人都不知道?”
“真不知道,我从小就在外流浪,对家乡一点记忆都没有。”
“你多大出来的?
“不知道。”
“家里还有什么人?”
“不知道。
“你是哪年哪月出生的?”
“不知道。”
“今年多大年龄了?”
“大概,大概有30多岁了吧。
年龄也能大概吗?”
“怎么办呢?我只能估一下,别人都说我像三+几岁的人。
“知道我们是哪儿的吗?”
“不知道。”
“口音听不出来?
“好像是湖北的吧。”
“我们是浠水公安局的。”讯问者自报家门了。”
“浠水?浠水在哪儿?”“黑子”作茫然状。
“没去过浠水?”
“黑子”继续作茫然状。
一般的罪犯只要在某地作过案,当地警方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罪犯或多或少都会有所反应,或口头语言,或肢体语言,或眼神,即使是假装平静,也难逃侦查员敏锐的眼睛。但是,坐在浠水刑警面前的这个人的反应是毫无反应。
这种反应有双重意味:
第一,他是真的没有去过浠水;
第二,如果这个人真是罪犯,他的心理素质就太好了,他不露破绽,也不给你寻找破绽的机会,那将是一个罕见的难缠的对手。
张呈祥和田沐他们退出了讯问室。
稍后,田三秀和李端在刑警的陪同下出现在讯问室中,这是刑警与流浪汉交手第一回后使出的第二招:“认识他们吗?”刑警问话时面带微笑。
“他们是谁?你让他们来见我是什么意思?“流汉仍是一副茫然状。
"真的不认识他们?”
“不认识,从来没见过他们。”
“可他们怎么认识你呢?”
“他们说认识我就认识我呀?拿证据来。”
小李端也激动了:“你把我从浠水拐骗到鄂州我们在一起有三天三夜,你怎么能说不认识我呢?”
流浪汉看都不看李端一眼,而是看着刑警作出了所谓的笑容:“小孩子的话你们也当真? 他说认识我就认识我了?拿证据出来。”
证据就摆在跟前却还要证据,可谓刀枪不入了。既然此人在6月10日拐骗儿童只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那么,与此案相类似的“4·22”案件的处罚也重不到哪儿去,顶多再加上一个盗窃自行车未遂,面对两个站在面前的证人,他无论如何也抵赖不过去,没有必要作无谓的对抗,因此,这种对抗就应该作另类的解读了。
就这位自称“黑子”的流浪者而言,假如他是鄂东系列杀害儿童案的犯罪者,现在,他数月前所作的“3·29”案件发案地警方的人已经站在他面前了,他应该感觉到了警方对他的怀疑,但是,除了“4·22”与“6·10”两起案件,他此前所作的任何一起案子都是要命的事。然而,警方究竟掌握了多少可以置他于死地的证据?不得而知。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尽切可能来保全自己的性命。
在刑法学上,历来存在“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两种观念。所谓“有罪推定”,就是先假定某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然后寻找证据来定他的罪。“无罪推定则反之。许多冤假错案的产生,究其根由,就是因为有罪推定的理念而造成的。
发生于湖北京山县的佘祥林案件是2005年轰动一时的错案:10多年前当事人的妻子意外出走,而当地又发现了一具高度腐败的女尸,经家属辨认被认为就是佘祥林离家出走的妻子。警方在调查中又发现佘祥林有婚外情,故此认为佘祥林有杀妻动机,终致佘祥林在刑讯逼供下承认杀妻而含冤入狱,直到2005年离家出走的佘妻意外回家才得以还其清白之身。而在此后追究办案人的审查过程,一位当年参与办案的民警在异地自杀身亡,造成另一悲剧的发生。此案的形成有种种复杂的原因,媒体早有报道,在此不加赘述。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也就是办案人员在侦讯过程中主观臆断、先入为主的办案思维方式是造成冤案形成的重要因素。
佘祥林案的发生,对执法者毫无疑问起到了警示作用,但从另一方面讲,也让执法者特别是处在执法利剑剑刃位置的刑事警察,感受到所从事职业具有高风险的特点,甚至说在心理上投下了浓重的阴影也不过分。通俗地说,一起案件没破,只不过报表上的一个数字而已,顶多也就是领导批评,老百姓说你无能,但绝不会影响饭碗,过一段时间再破了一起漂亮案件,又可能有溢美之词加身。而一旦出了冤假错案,就不是一般意义的批评和挨几句骂的事,砸饭碗是轻的,弄不好还要身陷囹圄,祸及家人。
此案发生与发展期间,正是媒体将佘祥林案件炒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湖北警方和整个政法战线都在以佘祥林案为反面教材进行内部学习与整顿,从这个背景可以看到张呈祥们在侦讯此案过程中所承受的双重压力一一来自社会的和内心的。
江夏两天交锋,应该说是以浠水警方取得第一回合胜利而结束。
胜利来自于一个细节:一位当地警方配合工作的民警从“黑子”的语音中听出了相邻的鄂州华容区一带的方言,于是,口音问题便成了讯问中的一个焦点。“黑子”自己解释说,我在外流浪多年,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哪儿的口音,鄂州我去过,在那边待过很长时间,所以,我说话带有鄂州口音是正常的事。讯问者问:在鄂州哪些地方待过?
“黑子”回答:说不清楚,我这人向来是走到哪儿算哪儿。
讯问者笑了:鄂州的华容区就那么大,充其量就那么几十万人,我们带你过去,不怕没人认识你。如果你坐过牢,我们还用不着费那大的劲,因为你势必会在公安机关留下案底,我们到几个派出所一查就知道你是谁了。
“黑子”沉默了,之后报出了自己的名字:陈强胜。
四、对嫌疑人深度解读
陈强胜是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武圣村人氏,1971年9月1日出生,小学文化程度,未婚,无固定职业。此人在1991年7月因盗窃罪被华容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1年又因盗窃和拐骗、猥亵儿童被华容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05年2月4日刑满释放。年满20岁以后的陈强胜,在社会上自由生活的时间只有三年不到的时间。
从陈强胜的这份简历上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发生于鄂东的6起拐骗残害儿童的案件,都是在陈刑满释放后发生的,其中,3月份2起,4月份2起,6月份2起。
这是巧合吗?
在江夏被揭穿真实身份的陈强胜自己也感到尴尬了,就连明知隐藏不住的真实身份也要硬扛两天,你陈强胜还能说你是个不说谎的人吗? 也许就是在这种心态下,他不得不承认已有两名证人当面指认的“4·22”案件是他所为,他对作案动机的唯一解释就是“喜欢小孩”,除此之外,他坚称自己什么坏事都没干过。
6月22日,依照相关的办案程序规定,江夏警方将案件移交给浠水警方。
被押解离开江夏的陈强胜状态松弛,若无其事,甚至在警车上还与刑警们开玩笑:“反正我就这事,么一点事,去哪儿都一样,在号子里面我还舒服一些,在外面得自己找饭吃,在里面饭来张口就行。”
回浠水后,连续两天的多次突审,口供没有任何变化,陈强胜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话:
“我的事都说清楚了,不信你们去调查。”“你们要说我有问题,拿证据来。”
人们常常把警察与罪犯的关系说成是猎手与狐狸的关系,有“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的说法。但是,现在警方所面对的陈强胜却不是狐狸可以相比的,因为人家根本不跟你玩儿狡猾,他展示给你的状态,除了那两起已经交代的案件之外,别的一概没干。他不申辩也不解释,你说我有问题你就拿证据来,他让你看到的就是一块坚硬的石头:我就是这个样子,该看到的你们已经看到了,别的,没有了!
也正是因为已经看到陈强胜所展示的状态,张呈祥们更加明白:真正的陈强胜并非现在摆出姿态的这个人,要真正认清这个人,必须有更为强硬的决心,砸碎这块坚硬的石头。
因此,专案组决定暂时不理睬陈强胜了,先将他凉起来,与此同时,专案组再次踏上了鄂州的旅途。
此行鄂州的目的不仅仅是调查陈强胜在案件发生期间的情况,而且是对陈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征以及违法犯罪的情况、作案手段进行全面的了解,调查的范围包括:陈的亲属,邻居,村组干部、曾经的恋人,还有原来办过他案件的主审法官、监管干部,调阅历史案卷,甚至连同陈强胜一起服过刑的牢友也找到了。
在一份内部材料上,对陈强胜作出了如下叙述:
“现年35岁的陈强胜是鄂州市华容区人,曾因拐骗、猥亵儿童被判刑,有变态心理,有恋男童癖,性格孤僻内向,出狱后游手好闲,有作案时间,其犯罪段、作案方法都是采取用糖果、饮料引诱、陪着孩子钓虾子等方式哄骗儿童,家中有与现场相关的红鸭舌帽,有习惯携带刀具作案的历史......”
他出生在一个大家庭,他的父母生下五个孩子,他排行老五,母亲在他第一次入狱后的三个月去世了,兄姐都有各自幸福的家庭,且都在城区或外地大城市工作或做小生意,日子虽然算不富裕但也乐得其所,膝下儿女双全,只有他是单身。2005年2月14日,刑满释放的陈强胜回家的时候,正值农历腊月十六,春节将临,是一年一度乡下最热闹的时候,而在家中迎接他的,只有他年老体弱的老父亲。
他没有按规定到派出所去办理相应的手续,也没有在村子里抛头露面,基本上是深居简出,而这是不应该用羞耻感来加以解释的,已经两次入狱、在牢里待的时间将近他生命的三分一,几乎是成年后的全部。他早已习惯了这种打有耻辱印记的生命状态,春节一过完,院子里就基本上看不到他的人了。他从回家到6月份被抓,在狱外生活有4个多月的时间,没人看他做过农活儿,也没人看到他在外正当地打工,谁也不知道靠什么谋生。
牢友们回忆:狱中的陈强胜是个很孤僻的人,不爱交朋友,平时话很少,偶尔聊聊天,也不涉及自己的案情,聊得最多的是他当年谈过的一个女朋友,如何如何的漂亮,对他如何如何的好。
一位当年办案的民警回忆说,陈强胜第一次被抓很有戏剧性。那是一起农户家电视机被盗的案件,农户报案了,民警勘查现场后发现电视机虽然搬出户了,但没有拿走,而是藏在附近的田野里,办案民警断定窃贼肯定会回头取走,便设下埋伏,后来终于等来了一个女人装束的黑影,逮住了,却是男儿身的陈强胜,身上带有一把刀子......
5月3日,陈强胜的父亲中风住院,前后长达一个月的时间,而这一个月中,陈就寸步不离地陪伴在老父身边,端茶喂饭,端屎接尿,完全是一个孝子的状态。而这个月,正是鄂东系列残害儿童案的空档期。除了父亲,在陈强胜生命中也许还有一个至爱的人,那就是他此生唯一恋过的一位姑娘。1991年第一次入狱的他才刚刚20岁,而此时的他正处在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中,姑娘是他邻近村子的,他们的恋情遭到姑娘家人的反对,为此,他们一同离家出走,在外过了一段甜蜜的同居生活,这是陈强胜一生中唯一与异性亲密接触的日子,这段甜蜜的生活因他入狱而中断。
7年后,第一次刑满释放的他还企图找回久违的的恋情,但当年姑娘已为他人妻他人母了,甚至连见一面也被婉拒了。对于当年的姑娘来说,生活是现实的,已经中断了7年的恋情不可能再拿回来当饭吃,拒绝是一种必须,而对于陈强胜来说,生活又是残酷的,爱情是他狱中7年唯一的精神支柱,可它却无情地逝去了,再也找不回来了。他似乎并没有记恨,他记住了甜蜜而忍住了痛,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再也没有与异性接触的经历了。然而,在日后不到三年的第二次判刑的判决书上,除了盗窃罪,还有一条拐骗、猥亵儿童罪。
可以看出陈强胜这是一个复杂的人;
这是一个犯罪成瘾成癖的人;
这也是一个长期处在性压抑状态中的人。
但现在困难之处在于,没有直接证据。湖北省公安厅重案处的一位领导在听取案件汇报后说:“从侦查学的角度上讲,案件百分之百是他作的!”但是,后面又接了一句话,也是更为重要的一句话:“从证据的角度上讲,案件在目前阶段可以说百分之百不是他作的。”
寻找证据的突破口,才是真正突破全案的关键!
五、坚硬的碰撞
一线刑警调查得来的情况逐级上传。
7月5日,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尚武偕省厅重案处的正、副处长赶到了滞水县,与黄冈市公安局长张国秀一道召集长航、滞水、团风、黄州区以及鄂州等6个涉案单位的刑侦联席会议,作出决定:正式成立“4·22”鄂东拐骗杀害儿童案专案组,(这个专案组已不同于先前由浠水县单独成立的专案组)由省厅督办,黄冈市局协调,浠水主侦,明确规定黄冈市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骆效崇、浠水县局长倪贵武为市、县第一责任人,主侦的浠水县局确定张呈祥为专案组长,田沐等人为专案组主要成员。
而此时在狱中的陈强胜呢?
这是一个常人很难走进其内心世界的人。从表象上看,转移到浠水县看守所后的陈强胜不但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紧张、焦灼,反而是平静而坦然,吃得下,睡得着,有时还给人以很高兴的印象。每次接受讯问,他都是淡然以对,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句话,说得最多的就是“拿证据来”,然后干脆不言不语。如此相峙数日后,专案指挥部作出了一个新的决定:异地关押,加大对陈的压力,观察他的变化。
7月12日深夜,熟睡中的陈强胜被突然从梦中唤醒,戴上脚镣手铐,蒙上头罩,押上警车。就在这个瞬间,陈强胜露出了少有的惊恐:“这就枪毙我?不对呀,还没审判呢!”
没有任何人理睬他,警车在黑夜中行驶了数十公里,进入了一座新的看守所。
这儿警戒森严,这儿的一切都让陈强胜感到陌生。
但是,他很快又从震惊状态恢复了常态,他很快便知道这是位于湖北最东端的武穴市看守所。他在狱中照样打扑克牌和说笑,面对提审人员,他的态度仍然与在浠水时所表现的一模一样,说的也还是那几句话,警方想通过对他加大压力观察变化的目的似乎没有实现。
媒体上经常出现“高智商犯罪”的提法,而高智商又总与犯罪人所接受教育程度有关,这实在是一种很大的误解。如仅仅从受教育程度上来看待陈强胜,这个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显然属于低智商一类的人,但如果这样认识他显然是片面的。人的智慧,既有来自先天的,也有后天的积累,而人生所有过的经历,才是他智慧的最重要来源。
应该说陈强胜的人生是畸形的,是常人不可能经历的,20岁之后的15个春秋,他有11年6个月是在监狱中度过的,再加上他在狱外的犯罪过程,这是形成他畸形人格的最基础条件。
从进入武穴市看守所后,他每天看到最多的对手是黄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情报大队的大队长余天元,或上午或下午或晚上,余天元总会在讯问室里出现与他对坐几个小时,有雷霆万钧的压迫式追问,也有闲适如茶座的闲聊,似乎也没有非要他交代不可什么的目的。当然,他早已经熟悉的张呈祥、田沐也能偶尔见到,他们似乎并没承担讯问他的任务,只是每次他们出现的时候都会有些小动作,比如弄走他的一撮头发,捺走他的指纹脚印,或是抽走一小玻璃管血,这些小动作弄得他挺不安的。
同监号的牢友告诉他:很可能是对你作DNA鉴定,那玩意儿厉害,一个人一种DNA,世界上绝无重样,定准了你就是铁证。”
“我不怕,”陈强胜对牢友如此说,“反正我身上没什么大不了的案子。”
陈强胜的心理素质真的坚强到这种程度吗?另一句内心话也在不经意间流露:“提审就提审,他说他的,我说我的,反正他们警察现在不能打人!”
微小的变化也是有的,比如在讯问室里,他常常会装着漫不经心的样子将目光投向刑警跟前的档案卷宗,他会留意那些可透视的塑料袋中装着的毛发、脚印样本和鉴定书。他发现档案袋越来越厚了,由此又发现余天元的笑容越来越令他琢磨不透了,甚至用闲聊的方式谈论毛发、脚印、指纹和DNA在侦查学上的意义。
至于张呈祥和田沐他们,每次出现总是问几句不着边际的事情又匆匆地走了,想不出来他们会到哪儿去?
张呈祥他们到哪儿去了呢?
他们去了陈强胜念念不忘的女人的家,善良的女人提笔写信了:往日的恋情虽随风飘逝,但我还是在关注着你的一切,如实交代问题吧,男子汉要敢做敢当……
他们又一次次地走进了陈强胜在华容区武圣村的家,看他那因中风卧病在床的老父亲。老人现在只能在床上大小便了,久病床前无孝子啊!张呈祥和他同行的刑警会帮老人翻翻身子,会来烧热水帮老人擦洗身子,免得同一姿势睡长了身上长褥疮。老人是一位70多岁的老党员,他从张呈祥他们的身上感受到了某种久违的温暖。是啊,儿子犯法坐在牢里,人家政府的同志凭什么这样对待一个罪犯的家属?
老人流泪了,他告诉张呈祥他们,小儿子最后一次离家的时间是6月5日,从那以后就没有再回来过,他还告诉刑警说,小儿子最后一次离家时头上戴着一顶红色的鸭舌帽。戴红色鸭舌帽的男人,团风县“6·05”案件作案人最典型的特征。
在警方的录像机镜头前,病床上的老人说出了一段长长的规劝儿子如实交代问题的话。
而陈强胜又是怎样解释他在6月5日这天的动态呢?
“早晨在家摘桃子,上午送外甥去武汉,下午从武汉回来到本镇王屋村牢友胡某家中讨债,晚上就在胡某家中留宿。”时隔近两个月后,他似乎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在那一天的活动情况,如果不是有写日记的习惯或那天有什么特殊的事件发生,谁能做到这一点呢?“陈强胜越是说得清楚,越是说明有问题,”
张呈祥说,“查!
田沐一行三赴武汉,前两次因为陈强胜设置障碍,故意说错外甥在武汉的地址而没找到,第三次,陈的外甥找到了,“我是“六一’儿童节这天回段店看望中风的外公,在外公家住了两个晚上,”陈的外甥回忆说,“6月3日早晨与小舅陈强胜一起摘桃子,上午他送我回武汉,中午就回段店去了。”
寻找陈的牢友几经反复,因为此人三年前就带着老婆到汉阳打工去了,田沐他们在汉阳的出租屋里找到他,“今年“六一’儿童节这天我回了一趟段店,在段店街上遇到过陈强胜,”胡某回忆说,“出门打工三年多,我从来没在老家住过一个晚上。”
假话被揭穿了,讯问室中的陈强胜以沉默来回答诘问,回到狱中,他说出了一句特别内心的话:“人一生就是为了活着,吃再大的苦也值…….”
这才是陈强胜心迹的真正坦露。
再次提审,他在监号去讯问室的路上,看到几个朝他指指点点的人,情绪好像还十分激动,他听到那几个人在说:
“是他,肯定是他!”
“就是那个人,清清楚楚的就是他,那天他戴着红色的鸭舌帽,带着小孩在塘里钓龙虾......”,“就是他牵着小孩到我的小卖部买水喝。”
陈强胜开始出现崩溃的迹象了,这天夜晚,他在梦中喃喃碎语:“认出了我又怎么样,只看见我把小孩带走,又没看见我把小孩搞死......”
8月1日,陈强胜从武穴押解回浠水,他的犯罪生涯将在这儿终结。
讯问室里,他看到自己的卷宗上写着“湖北省公安厅督办”的字样,这也是一种心理提示:你陈强胜再狡猾,再强硬,你能与一台高速运转的精密的国家机器相抗衡吗?
每一次狡辩,都遭到强有力的证据驳斥;
每一次沉默,刑警们就让他读那个让他刻骨铭心的女人的信,这是他的软肋;还有身在病榻上的老父亲劝他的录像,此生,父亲是他唯一的牵挂,他号啕大哭起来,承认自己犯了罪,要求会见初恋情人,请求以写回忆录的方式来交代自己的罪行……
8月4日的这个夜晚,陈强胜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实,犯罪过程太过残忍,实在是不能写!在整个作案中,对2例被他剖腹剜心案件,他解释道:为了避免死者腹部鼓胀被江水浮起来……
数辆警车押着陈强胜沿着他的罪恶之路进行了一次长途旅行,相关的证据也随之而浮出水面……2005年12月,此案一审终结,陈被判处死刑,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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