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眉
本文字不多,但重要!
商务君按:作者如何找到靠谱的出版机构、版权代理机构,避免被“坑”?出版企业在跟作者沟通交流时,不仅要注意合同的合法合规,同时也要注意沟通内容,这样才能顺利合作。
这些年我积攒了一些跟出版机构、版权代理机构打交道的经验,写下来跟大家分享。
就算票友作者不指望靠写作收入养家糊口,但既然跟出版业打交道,也最好了解一下《著作权法》。《著作权法》设立版权保护规则,为作者奠定安身立命的基石。
了解《著作权法》之后,再找靠谱的机构合作。虽然行业里靠谱的出版机构不少,但因为大多数作者处在相对弱势的阶段,有时难免遇到不靠谱的机构。
怎么判断对方靠不靠谱?太容易了。 版权交易背后的力量纠葛听上去山里山,弯里弯的,其实特别好辨别。看对方递来的合同就知道对方靠不靠谱。
靠谱的机构开门见山, 三句话之内 就会谈到合约年限、版税比例、授权范围。这是测试对方合作诚意的试金石。这三条都先摆在桌面上,我看条件合适,才会继续和对方谈。不这样谈的,我感觉是属于合作诚意低的机构。
不靠谱的合约一般容易犯什么错呢?
警惕画大饼
有平台工作人员告诉我,旗下某人月入几十万,现在大家蜂拥而至,都想来这里发展……
但其实头部作者的数据没有可比性。
写作行业的头部效应非常强,比金字塔形状陡峭多了,几乎是个图钉结构。金庸的版税估计比全国90%的从业人员加起来都多。金庸能赚那么多,说明我也能赚那么多吗?
那谁谁谁通过你们平台卖了N千万的版权,你就能把我的作品卖出那个价格吗?以那谁谁谁的量级,只要写个提纲都有一群出版方扑上来给他预支稿酬。
留意合约期
某家公司跟我说在哪里看到了我写的什么,觉得写得太好了,发展前途大大的。然后给我绘制极美好的蓝图,以我的水平,几年之内一定成为行业内的璀璨明星……
吹捧我最狠的那家公司,给我发来合同模版,合约期30年。
你没看错,30年的协议。
《著作权法》里规定最高授权年限是10年。如果对方开的合约期高于5年,我基本就想跟对方说拜拜了。5年是我对一部作品生命周期的判断——既要给版权代理、发行机构足够的时间来运营,也要保障作者再次盘活资源 。对出版机构来说,如果对方真的有机会、有能力把资源盘活,5年时间足够了。
超过5年,我就不想聊了。30年的合同,我也算开了眼界。
民事合同不能违背法律,违背法律的条款没有法律效力,就算签了也没用。
看版税金额
我有些作品独家经纪权签给经纪公司了。有公司找上门来,我说你去和我经纪人谈,他软磨硬泡就是不肯,非要跟我通电话。
好嘛,通了电话,画了大饼,又把我捧上天,我问他价钱,他藏着掖着就是不肯爽爽快快报价。最后在我的逼问下,他含含糊糊地报出来4.5%版税,首印5000册。
暂且不说这价钱多低,谁舍得把书号花在这种赔钱书上?
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他费尽口舌图的是啥。
新人作者不了解市场行情,经纪人比作者离市场近很多。对方故意跳过经纪人,明摆着想欺负外行,捡便宜。
跟新人作者透个气:版税的计算类似佣金,作者收的钱是按照书定价×印数×版税比例来计算的。版税报价低于7%,建议就不要考虑了。
看对方专业度
有的合约分不清发行和代理。
我以为对方作为专业的从业人员,对这些基础概念应该门儿清吧?但实际上,合约模版一打开就要我授权“全版权”。《著作权法》里没有明晰的“全版权”概念,这概念被代理机构广泛滥用。
“XX享有著作权,XX授权YY行使独家全版权,电子书发行、多渠道投放、纸书出版权、影视游戏改编权、翻译权、衍生商品……”
我说等等,你要发行权还是代理权(经纪权)?
对方被我问个大张嘴。
出版纸质书,你有资质吗?纸质书出版在大陆类似专卖,比烟草、酒精管理还严格。你以为去工商局注册个出版社人家就让你注册?
其实我知道对方是做代理生意的。但是他在这个行业里混,居然连知识产权合同“代理”和“发行”都傻傻分不清楚。没这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合约里不约定价格
民事合同里,必须有几个模块:权利、义务、价格,交付时间。
对方还是先口头画饼,画出一大片稿酬,等我打开合同一看,里面光写我授权给他什么什么权利,不写他应该在什么时候向我结算多少钱。
文字工作也是一门生意,不要光顾着埋头码字,也要打开窗看看外面。
警惕大公司也有不靠谱的人
我的人气和流量稍微增长了一些之后,遇到一个大公司上门洽谈合作。
公司是众人皆知的影视文化品牌。该集团业务范围很广,从文化产品的前期生产到终端发行都覆盖。
听到这样的品牌找上门来,我不是不激动的。
结果套路和我在上面总结的一样,又给我画饼,告诉我做他们的签约作者前景有多远大。
我问了问他们签约后打算如何运营作品,就知道这单没戏了。
这家大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公司从选题策划阶段就高度参与创作,作者写出大纲和人物小传后由影视改编部门评估是否可签约。公司生产线下游便是影视制作发行部门,签约的作品基本都能改编为影视作品,作者可以赚取改编的版税。
传统版权交易模式下,完结的作品才能进入版权市场运营;而大公司的模式不需要完结就几乎可以确定是否能成功卖出版权,作者试错成本低。
为什么我觉得这种合作模式没戏?暂且按下不表。
出于维护业内人脉以及维护高情商人设的缘故,我不好硬碰硬地拒绝,便问他授权合约期多久?
他说:“10~15年。”
我婉拒道:“现在最大的障碍是我和其他公司签了独家经纪合同,我不能无缘无故单方面撕毁合同。”
他问我合同细节,我说我有保密义务。
他说:“他家合同怎样怎样,我们业内都知道。你只要如何如何做,就可以躲开合同对你的约束,和我们签约。”
要知道,对方是响当当的品牌,他们拥有的资源和影响力在文化产业举足轻重,发行的产品家喻户晓。
我很震惊他们毫不遮掩地说出这种话。
我虽然做了多年家庭主妇,但以前也没少挨社会毒打。
指导我撕毁合同的人,和我签约后也会视合同为废纸。和坏人合伙做生意,从来没有好结果。他们找到机会定会摆我一道。
以上皆为我的阴谋论。
现实中,我没跟对方合作,就没有然后了。
多数文字工作者整日不问窗外事,埋头写稿。 在文字工作的另一面,自由撰稿人经营文字 生意 ,站在文化产业链的生产上游。
到了产业链的中下游,一本书出版、印刷、发行、营销,最终作品能否和读者见面,能和多少读者见面,产生多大的影响力都是未知因素。
出版机构签新人作者类似做风投生意。新人无名,流量有限。
出版机构在新人新作上投入编辑、校对、美工和运营成本,去市场上搏一把。若是作品受到市场青睐,那作者和出版机构皆大欢喜;若是作品投放市场后石沉大海,成本都收不回来。
图书生意虽然利润薄,但也是生意。出版商和作者合作,希望这桩生意有利可图,作者盼望借此契机名利双收。
新人作者出书最可能收获的结果是无名无利,过把瘾,满足虚荣心。这也是作者经营文字生意的收获。
写下这些经验,希望文字工作者 写得开心,大家 联合起来,互通市场信号,维护健康的版权交易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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