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原文】
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记》曰:“蛾子时术之”,其此之谓乎!
郑注对本段首句:“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释谓:“术,当为遂,声之误也。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 闾里,朝夕坐于门,门侧之堂谓之塾。《周礼》五百家为党,万二千五百家为遂。党属于乡,遂在远郊之外。”
注对本段第2句:“比年入学,中年考校。”释谓:“比年入学者,每岁来入也。”“中年考校”,“中犹间也。乡遂大夫间岁则考校学者之德行道艺。《周礼》三岁大比,乃考焉。”
注将“比年入学”,释谓:“学者每岁来入也”,不妥。因为学生在学校取得入学资格以后,只要修业年限未满,就必须每年都来上学,这是不用说的。这里所说“比年入学”,乃是说学生的年龄,在达到大学学制规定的入学年龄入学的意思。那么大学生是在多大年龄入学呢?根据《大戴礼·保傅》的记载:“古者年八岁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所谓“束发”,指15岁成童而言。可见大学是在15岁进入学校学习。注将“中年考校”释谓:“中犹间也。乡遂大夫间岁考校学者之德行道艺。《周礼》三岁大比,乃考焉。”他的这个解释完全错了。首先,释“中”为“间“,于字书无据。如《辞源》为“中”立了20个义项,无一是释“间”的。释“中”为间,完全是注者个人的一种认识,不足为凭。结合本句的具体语境,“中”字乃是在一年中间的意义上使用的。何以见得?这由下一段所讲“教之大伦”:“未卜禘不视学”,即未占卜确定天子诸侯祭祀先祖的夏禘大典的时间之前,不到大学去考校学生的学业与品德。天子诸侯在夏禘之后去大学“视学”,那不正是在一年的中间吗?其次,注者将大学学生学习过程中阶段性正常检查验收,与乡遂地方官对属下学校学生德行道艺的考校,与朝廷的“三岁大比”选拔人才,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注对本段第3句:“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释谓:“离经,断句绝也。辨志,谓别其心意所趣乡也。知类,知事义之比也。强立,临事不惑也。不反,不违失师道。”
注释“离经”为“断句绝也”,意谓为经典中的文字分章(段)断句,这个解释是对的。由于古代的经典,文字是写在竹木简上的,一篇文章从头到尾字字相连,没有句逗标点符号将其分开,学者读之不知所云。因此学者学习时将连着的文字,按照字词的含义和语言表达的习惯,在它们未表达完意思的地方用逗号,在表达完意思的地方用句号,将它们断开。然后再将几个表述同一意思的几句话,组成一个章(段)。所以分章(段)断句,乃是古人学习的第一步,为下一步的熟读深思打下基础。注释“辨志”为“谓别其心意所趣乡也。”“趣乡”,即辨别学生的志向是志存高远,还是委琐不堪。这个解释也是对的。但注释“知类”为“知事义之比也”,不妥。因为,这里说的所谓“知类”,乃是逻辑上的一个概念,即比较不同事物,通过探讨研究,而知道它们在逻辑类概念层级上的共同点的意思。“知事义之比”,仅只是表示比较不同事物的意思,“比”与“类”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本句在“知类”后还有“通达”一词,表示畅通无阻的意思。两个词联系在一起,结合本句具体的语境,乃是表示能熟练运用逻辑类概念层级思维的方法,创造性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注释“强立”为“临事不惑也”,也就是有主见,遇到事情不慌乱疑惑。注释“不反”,为“不违失师道”,意谓不违背老师的教导。注对“强立”与“不反”两个词的解释,实际上从正反两方面解释了原文“强立而不反”这句话。注者从字面上所作对这两个词的解释,虽大致不错,但没有把句意说透。结合本句具体的语境,本句的上句“知类通达”,是对九年级大学毕业生在“智育”方面的要求;本句“强立而不反”,乃是对九年级大学毕业生在“德育”方面的要求。其核心意涵应是整个大学教育宗旨所要求的:修成坚强的善良人性品质,以“化民易俗”的社会责任为已任,不为社会上“大德不官,大道不器,大信不约,大时不齐”等社会不公的现象所动摇。从学校对九年级大学毕业生的这个要求看来,的确很高。可是话得说回来,要不然怎么能给他们“大成”这样的“荣誉”称号呢?
关于本联合复合长句,它讲了大学九年的五次考校要求,注者只解释了其首尾一年与九年两次的考校要求,对中间三、五、七年这三次的考校要求,一字一词未作解释,实在是不妥。因为这三次考校,每次考校都是考二年的学习内容,三次考校实际上占了大学九年中的六年,也就是三分之二的时间。如果说一年段是头,九年段是脚,中间这六年三段便是身体的主要部分。从这三个阶段的考校要求看,在智育方面:考校“敬业”、即专心致志,熟读所学经典,初步领会其所包含的道理。“博习”,即理论联系实际,广泛进行社会实践,使书本上的死知识变成活知识。“论学”,即在与师友讨论学术问题时,能对学术问题发表自己独立的见解。在德育方面:考校“乐群”,即在日常生活与学习过程中,能与同学们友好愉快相处。“亲师”,即在学习过程中,更多的接近老师,与老师结成亲密的关系。“取友”,即在日常生活与学习的过程中,能选择与自己志趣相投,能一起切磋学问的同学为朋友。一个学生不正是在这16岁到21岁,由成童变成成人的6年过程,讲究学问,修养德行,基本形成善良的人性品质,与初步的能运用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吗?正是这一阶段的学有“小成”为最后的学有“大成”,打下坚实的基础。对这占据九年大学教育主体地位的六年岂可轻易的忽略过去!
注对本段第4句:“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释谓:“怀,来也,安也。”
注对本句只解释了一个“怀”字,而且把这“怀”解释为“来也,安也”的意思,明显超出了原文只是“心存想念”的含义范围。这由与其相对待的近者只是表示感情上的“说”即喜悦可证。且不说他对这个字的解释不对,即使解释对了,也不能弥补他拣了芝麻丢了西瓜的缺失。本句的重点难点不在“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这一分句上,而是在它的前一分句“足以化民易俗”的“化民易俗”,和本复合句的最后结句“此大学之道也”上。“化民易俗”,即改变民性恶劣为善良,改变社会陋俗为美俗的意思。“化民易俗”,乃是大学对学生通过九年五个阶段的教育所要达到的结果、目的。注者对“化民”一词,在首段他就没有解释得了,在这里他对“化民易俗”这一说法解释不了乃是必然的结果。本句最后的结句:“此大学之道也”,它不只是本句的结句,因为本句是对大学九年五个阶段教育全过程的结果总结,所以这句话的意思乃是说:“这就是大学教育运行的基本规律。道,指事物的发展规律而言。
注对本段最后一句:“《记》曰:‘蛾子时术之’,其此之谓乎。”释谓:“蛾,蚍蜉也。蚍蜉之子,微虫耳,时术蚍蜉之所为,其功乃复成大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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