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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渭源法院发出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
该案中,被告人王某因犯盗窃罪被渭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该案判决生效后,考虑到王某为未成年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为了不影响其今后的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更好回归社会,渭源法院依法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并依法向王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送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告知书》,在案卷上加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印章,由档案管理部门对该案中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未经法定查询程序及审批不得进行信息查询,更好地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受到平等对待、重新回归社会,切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生活中,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发育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容易受外界影响误入歧途,一旦被打上犯罪“标签”,很可能在就业、生活等方面遭受歧视,甚至导致未成年人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感化、挽救轻罪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最大程度上降低了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未成年人在正确的引导、教育下重回正轨。
来源:渭源法院
编 辑整理:微美定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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