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金信诺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赣州营川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赣州营川”)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川金诺”)全资子公司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广西新能源”)签署了《关于营口川信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广西新能源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公司、赣州营川持有的营口川信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营口川信诺”)100%的股权。其中,金信诺持有营口川信诺65%股权,赣州营川持有营口川信诺35%股权。
营口川信诺正在收购金信诺控股子公司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金信诺持股65%,下称“中航信诺”)与磷酸铁锂相关的资产、业务;收购完成后,中航信诺的磷酸铁锂业务将完成剥离,同时营口川信诺将具备磷酸铁锂正常生产和销售能力。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总价款暂计7500万元,最终以经审计的标的公司净资产*转让方拟转让股权当前对应股东权益比例确定股权交易作价,股东权益比例按金信诺、赣州营川实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确定。
金信诺表示,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清理与主营方向协同效应低的业务,促进资金回流主营业务,进一步聚焦主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广西新能源作为上市公司川金诺的全资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本次交易款项的回收预计不存在较大风险。
【CPCA印制电路信息】根据金信诺公告整理报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