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
网友咨询:
我的民间借贷的案件胜诉了,因对方未履行法院判决,我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在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了。听说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我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信息,可是,好几个月了,一分钱都没有。请问,被执行人的工资能执行吗?对方的工作单位不配合的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网友的问题很常见,明明对方有工作单位,有工作收入,可就是执行不了,那我的权益究竟该怎么维护?这个问题涉及到执行实务,特别是第三方协助执行的司法实务,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学习一下。
一、协助执行人的法律义务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协助执行人有义务协助法院执行。
1、在司法实务中,单位或个人收到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认为自己是案外人,此事与自己毫无关联的,便对该通知书“视而不见”,殊不知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或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行为。
二、申请人提供了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信息,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确系某单位正式员工的,可以向该单位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
1、法院对于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被执行人的信息包括财产线索与信息、被执行人经商、工作信息等有责任予以调查核实;
2、法院确认被执行人有正式劳动收入的,可以向其工作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的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法院要求协助执行。
3、根据最高院“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扣划被执行人的劳动酬劳收入时,要注意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根据司法实务,法院会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费。
4、被执行人的用人单位协助执行的,应根据法院要求将被执行人工资按月扣划,实务中,一般是每半年将所扣划的工资一次性存入法院指定账户,再由法院转给申请人。
三、协助执行人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与责任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存在拒绝或者阻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拒不协助执行扣留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等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处以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峻的可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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